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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两男子因琐事发生冲突,一人受伤,一人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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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15: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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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高,遇事莫冲动!2019年3月7日,西城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罪嫌疑人李某(男,30岁,随县均川镇人)。李某和刘某(男)因琐事发生冲突,致使刘某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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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2019年01月29日21时许,刘某在西城小十字街附近烟酒副食店买香烟时,与同时在此买香烟的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双方年龄相近,都在气头上,一时冲动继而两人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将刘某踹倒,致使刘某右腿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刘某伤情为轻伤一级。刘某要求李某赔偿其医药费三万元整,后因双方赔偿金额不能达成共识,刘某将该案举报至西城派出所,并申请不要求调解、依法处理,该案于2月26日被受理为刑事案件。3月7日李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遇事要冷静,不要因琐事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更不能发生肢体冲突。“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医院”,打赢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来源:平安曾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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