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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计生局为洪山镇居民解答计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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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0: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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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如下:
             我是本县洪山镇的一名普通居民,我和妻子在符合本县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合法领取到了生育证(二胎),并于今年生育了第二个孩子。但被洪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强制要求我妻子结扎,称若不结扎将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而公安部门若无计生相关证明则无法为孩子办理户籍登记。我想请 问:如果我妻子不做结扎手术,是不是我的孩子就不能上户口了?
      随县计生局解答如下: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宜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避孕措施,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育龄夫妻宜选择以输卵(精)管结扎手术为主的避孕措施。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我县并未将上环、结扎证明作为新生儿入户的前置条件。
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1月29日
发表于 2013-1-29 1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9 10: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梦缘&随缘& 发表于 2013-1-29 10:38 随县计生局为洪山镇居民解答计生问题计生局,洪山镇
人家说的是提倡和鼓励,到我们那就成了强制条约了

你 必须关心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3-1-30 10: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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