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且是楼梯房,今年为何要涨价?4元多一个平方一般家庭有些承受不了,再说,住廉租房的都是些弱势群体,且年迈体弱的居多。能吃上低保的按原价交费,而多数没吃上低保的困难户交那么高的费用的确有些不公平不合理。相关部门要认真考虑。我看阳光小区和香珠花园闲置着多套房子,难道不是一笔损失?干么非要在这些住户身上动心思加价赚钱不可呢?? 廉租房不廉租 ,干脆叫出租房,香珠花园有五六幢几百套建成多少年都没进过人。 网友评论:换个角度,楼主应该计算下五年你节约了多少房租钱?廉租不廉租,要跟市场比,收到的廉租房租金会进入以后的廉租房建设和维护,若收不到租金以后的建设维护跟不上,会造成以后的困难户没房住,所以,我们不能只顾自己,不能把被救济当常态,当理所当然,在接受救济的同时要千方百计的自救,把脱贫致富当目标,把廉租房让给更需要的人,知恩图报,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努力推进廉租房的建设和维护。 网友评论:扶贫先扶志,要对廉租房对象进行认真甄别,有好多廉租房只是给自己父母住,自己根本不住,有的把廉租房转租别人,有的人就想一辈子占这点便宜,不想着怎么去脱贫。五年了你还不知足!五年你就没找一个脱贫的岀路!你好意思在论坛上叫屈!! 为了加强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动态管理,建立灵活的准入退出机制,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7]1号)、《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随政令第21号)等有关政策要求,2017年下半年开始对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复核是否符合现行保障标准,并按照复核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按照保障类别、分阶段进行。 近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陆续接到关于阳光小区住户超出保障标准,仍居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举报电话。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于2012年3月分配入住,至今已6年多时间,其间,有些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超出现有保障标准,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制定年度保障资格复核工作计划,于今年3月份开始,对阳光小区住户进行复核,确定保障对象家庭人员、收入和住房状况变动情况,并就变动后是否仍符合保障条件进行审核。 官方回复:根据《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资格复核结果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经资格复核,家庭收入、住房条件无变化,仍符合低收入保障条件的(截止目前,家庭人均收入918元以内,含正在享受低保家庭),继续享受低收入保障标准,租金按0.9元/平方米/月缴纳。 2、家庭收入、住房条件虽有变化,超出低收入住房保障标准,但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保障标准的(截止目前,家庭人均收入在1653元以内),可按中等偏下收入保障标准提高租金处理,租金按4元/平方米/月缴纳。家庭收入、住房条件虽有变化,超出中等偏下收入保障标准,但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可给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宽限期过渡,过渡宽限期内按随州市棚改周转房标准6元/平方米/月缴纳租金,宽限期满仍不退出的,按照市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租金指导价收取租金。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现行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均15平方米以内),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强制清退。 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各公租房小区内,公示复核及处理结果。 政策咨询地点:阳光小区物业办公楼二楼。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