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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何在!优卡丹,好娃娃竟然对儿童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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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11:23: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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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有儿女,常备优卡丹”,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却让宋丹丹深陷“代言门”。26日优卡丹官方微博予以公开辟谣,对此,宋丹丹的评论是:如释重负。
    25日晚上21点55分,知名演员宋丹丹突然在自己的微博上说:“网上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接此药物广告,我及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宋丹丹提到的“传言儿童健康有害”的优卡丹,指的是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这种儿童用药从2002年上市以来,已经有10多年时间,年销售量达8亿袋,曾被誉为“明星儿童感冒药”。而宋丹丹就是这种药品的代言人。
  不过,在去年5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修订了儿童用药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据了解,这类药物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有毒性,一岁一下儿童禁服,一到六岁儿童要慎用。有资深儿科医生表示,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含有西药成分,婴儿服用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医生:它是一个抗病毒的药,可以引起血液、肝脏、肾脏等多器官受累的情况,所以如果没有经过医生严密的监控而使用的话,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如果孩子有呼吸道感染的情况,可以服用一些口服液、板蓝根,这样的话可能对孩子倒安全一点。
   有媒体称,在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曾经使用的说明书中,赫然标有“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说明,而目前市场上仍然有使用旧说明书的药品销售。因此,优卡丹的生产厂商——仁和药业公司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而优卡丹的代言人宋丹丹也不得不出面表明态度。
  应该说,宋丹丹的表态还是非常及时的。生产厂家找名人为自己的产品代言,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最近一些年来,多次发生明星代言引发争议的事件。比如范冰冰代言的曲美产品,被曝出服用会带来心脏病和中风的危险;葛优代言的亿霖集团公司涉嫌非法传销;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被曝光是伪劣产品;邓婕曾经为三鹿婴幼儿奶粉做过代言等等。
  2009年,知名笑星侯耀华被曝光代言的假产品竟然高达10个,一时成为媒体热炒的事件。当时,侯耀华在回应这件事的时候,也是满腹委屈。
  侯耀华:至于说谁对谁错,我自己应该负多大责任,我觉得这是大家心里都有数的事情。我相信的是谁?我相信最后有人把关,所以我才会做。如果说它拿给你的合格证是假的,你能判断出来吗?在这个问题上我倒不是觉得委屈的问题,就是说相应没有一个真正可以被大家公认是合理合法的这么一个法规法律的约束。
  侯耀华还说,其实自己也没拿多少代言费,而且他说的那些话,还是被厂商断章取义后呈现出来的。
  侯耀华:我拿的都是万八千,三万两万,这都到头了。虽然是50分钟的节目,他们剪成15分钟,我给你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经常会跟现场的观众说,这药我没见过,我也没吃过,如果谁吃了确实管用,那我觉得那这药肯定好。他把前头的话都给我剪了,最后就剩一句:这药肯定好。
  然而,无论侯耀华怎么辩解,他都很难说清楚,为什么自己会代言到这么多的伪劣产品,也许只能用“不够谨慎”来解释。其实很多明星都已经认识到,出任产品代言人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尤其为食品、药品代言时,更加需要慎重。
  明星1:吃的啦或者别的,我们一定会自己先使用。
  明星2:明星代言产品的时候不光是你一个熟悉的面孔,让大家记住你的产品,还要记住你的人气,最主要你的产品是不是你可以很有信心地向大家推荐,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
  明星3:做代言我一定要知道这家厂商它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厂商,它做的产品是不是合格的产品。
  当产品出现问题时,代言的明星往往会首当其冲成为被指责的对象,对于这种现象,很多明星都觉得不公平。王刚就曾经提出疑问说:“产品出问题了,这个时候监管部门哪里去了?检测部门哪里去了?难道是我们的责任吗?”也曾经历“代言风波”的唐国强甚至说,演员是最大的弱势群体。而早在几年之前,陈道明在出席代言活动的时候,也对这个问题发表过看法。
  陈道明:明星代言应该说有为五斗米折腰的,但是我觉得有时候是因为对于产业,对于产品太了解,自己没有防范意识,少了很多应该注意的环节而不慎造成的。我觉得这个不应该怪明星,他也是受害者,他难道愿意为一个假的东西做广告吗?不可能愿意,给他多少钱也不愿意,他也是在葬送自己。我觉得他也是一个受害者。
  今天(26日)中午12点左右,宋丹丹转发了一条优卡丹发布的官方微博,这条微博说:近日,有网友发布优卡丹“对婴幼儿肝肾功能造成损害”的传言。在此仁和药业郑重声明: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使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1岁以下婴幼儿禁服。我司已于去年5月按国家药监局要求,完成说明书修改,并在终端进行消费提示。仁和优卡丹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标准生产和销售,欢迎监督!对此,宋丹丹的评论是:如释重负。
  优卡丹否认对儿童有肝肾毒性 修改说明1岁内禁用
  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
  昨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而禁食原因非“肝肾毒性”。
  代言人宋丹丹: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
  近日,有认证为儿科医生的微博网友发布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
  “网上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前晚,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在微博称,当初“慎之又慎”地接了此药物广告,并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
  宋丹丹坦言,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优卡丹:禁用原因并非“肝肾毒性”
  昨日中午,优卡丹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按照国家食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一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
  “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使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声明表示,已对优卡丹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并要求销售单位配合向下一级经销商、终端药品零售商及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通报说明。
  据了解,国家食药监局通知中说明,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及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原列于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为“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但因为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修改后的说明书应将上述药品改为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探访
  部分药店未告知“禁忌”事项
  昨日,记者走访东城、西城6家药店,发现部分药店店员未明确告知1岁以下儿童禁食优卡丹的注意事项,而市面上依然可以买到说明书未被修改的优卡丹。
  在东城区一家药店里,仍在销售特价为5.5元的优卡丹,其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6日,说明书中没有提及使用年龄的禁忌情况。
  该店的店员称,全市各大药店都收到了通知,不能把优卡丹卖给1岁以下的小孩。
   而在附近的另一家药店的店员说,尚未收到优卡丹“一岁以下儿童禁用”的通知。
  在西城区的一家药店里,店员在介绍优卡丹时说,按照药品包装盒上的使用说明,8个月大的小孩一次喝半袋或者“三分之一袋”。
  优卡丹被曝含损儿童肝肾有毒物 药店可轻松买到
  近日,网友“那时花开的秋天1986”通过微博反映,药店可以毫无阻碍地买到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并担心该药含有对儿童肝肾有毒的成分。昨天,记者到药店调查发现,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可以很轻松地买到,说明书中注意事项中标有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说明。但是去年5月份新修订的儿童用药说明书中则明确注明:“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网友称“一岁内禁服”
  “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但是为什么媒体还在播出他们的广告,药店也可以无阻碍购买。各位大V帮忙转发吧,让媒体撤除这种残害儿童的广告吧!”网友“那时花开的秋天1986”发微博上称,并@了宋丹丹等名人。而网友“碧海蓝天明月心”也有类似的担忧:“每天门诊都有那么几个家长给一岁以内的孩子吃过类似的药,问起来说是药店推荐的无数次告诉家长一岁以内禁用,不要再吃了”
  该药可以轻松买到
  昨天,记者来到中山路的一家药店,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摆在了柜台显眼的位置。记者花了30.6元买到优卡丹和优贝兹两个牌子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药店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孩子年龄和病情就将药交到记者手里。两种药品说明书中都标出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发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的说明,而两种产品用法用量的标注也是完全相同:“口服。1-2岁岁儿童,一次半袋;2-5岁,一次1袋;5-12岁,一次1-2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在注意事项一栏里标有“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说明。
  去年已明文禁止
  到底是否如网友所说1岁内禁服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16日发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已对含盐酸金刚烷胺非处方药儿童用药说明书内容做了修改: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 “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对于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 “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医生建议服用中药
  对于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海慈医院儿科冯金环主任,据她介绍,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主要是含有西药成分,长期大剂量服用有杀死白细胞、造成胃肠损伤,甚至是消化道出血的副作用,所以不建议小孩服用该类药物。“1岁以下的小孩最好不服用该类药物,可以适当选择服用一些中药来调理。”冯主任建议说。
发表于 2013-1-28 10: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5:0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迪 发表于  4 小时前 良心何在!优卡丹,好娃娃竟然对儿童下手!良心,好娃娃,竟然,儿童,下手
他妈,的,,老子的小孩子小时吃了不少这样的感冒药,,真他们的混账药呀,,,,谁对此负责呀?...

我的孩子也吃过这种药,天朝社会悲哀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3-1-29 10: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11 14: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和宋丹丹没有关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主要责任,找她拍广告时各种检验证明都有,你怎么看?{:2_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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