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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以来随城查处涉鞭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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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6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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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城区“禁鞭”规定早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2月24日,媒体记者从随州市禁鞭办了解到,自2018年春节以来,随州市已经查处了3起涉鞭案件,对涉案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均已进行了处罚。
  2月19日(正月初四),晚上7时,城南新区管委会及前进社区巡查人员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前进社区中亿山庄附近燃放鞭炮。东城派出所迅速出警,现场核实该场地确实发生过违法燃放鞭炮行为。目前警方还在查找违法燃放爆竹的当事人,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中亿山庄的负责人罚款1000元。
  2月19日(正月初四),晚上9:48分许,有群众举报称:曾 都 区 东方工业品公司住宅区(舜井道)院内及该住宅区西单元四楼西居民家里有人燃放烟花(儿童玩的),院内地面上有燃放的烟花。随州市禁鞭办、曾都 区禁鞭办、东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确认燃放烟花行为属实。目前警方还在查找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该小区物业的责任人罚款1000元。

  2月23日(正月初八),早晨8时,高新区十里铺社区的禁鞭专职人员在禁鞭巡逻管控中,发现本辖区五环汽车公司厂区内有人燃放鞭炮,巡查人员立即现场制止,拍照取证并报警。随州市禁鞭办巡查执法组、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依据随州市城区禁鞭有关规定,对五环汽车公司依法罚款20000元,公司负责人罚款2000元,违法行为当事人罚款1000元。

  马上就是元宵节了,随州市禁鞭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鞭和禁孔明灯规定,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孔明灯;城区禁鞭禁孔明灯的监管绝不放松,将严厉查处涉鞭、涉孔明灯行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和举报案件线索,将按照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陈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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