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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2人因挖沙起争执 互殴中双方均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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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3 14: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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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促成了孟某某故意伤害案和裴某甲、裴某乙故意伤害案的刑事和解,并对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和裴某甲、裴某乙进行公开审查。

2017年12月某日,孟某某因裴某甲在自己田地里挖沙而心生不满,遂到裴某甲家里斗狠。后裴某甲的儿子裴某乙带人到孟某某家门口对孟某某进行殴打,裴某甲闻讯赶到,加入对孟某某的殴打。孟某某跑到家中拿出菜刀,用刀背砍裴某甲,在互殴中双方均受伤。

经广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裴某甲右手第二掌骨远端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孟某某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多次调节未果,只好将双方当事人同时刑事拘留,提请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审查批捕期间,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虑到本案由民间纠纷引起,且年关已近,双方又互为邻居,没有必要因为一点小事而使矛盾不断加深。于是多次劝解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建议双方刑事和解,化解矛盾。在不断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相互谅解。

公开审查结束后,结合公开审查意见,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和裴某甲、裴某乙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因民间一点纠纷而发生斗殴,导致双方最终都受轻伤。双方不仅是被害人,而且也成为了犯罪嫌疑人,最后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实在是不值!在此,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诚恳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莫为一点琐事剑拔弩张,而应该相互理解、包容,和睦相处。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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