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料
- 主题:
- 积分:3717
- 帖子:0
- 金币:
- 精华:
- 关注:
- 粉丝:
|
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包庇的案件。经审查认定:2017年11月份,一辆重型货车(豫QEXXXX号/豫QSXXX挂)经过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广水市某镇红绿灯路口时,与前方同向由谢某某驾驶载有张某某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车后座上的张某某当场死亡、电动车驾驶员谢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货车驾驶员弃车逃逸。于是重型货车车辆所有人王某某的妻子周某(事发时跟车)给丈夫打电话,并指使朱某某(系王某某朋友)顶替肇事驾驶员到公安机关投案,造成真的肇事者至今仍未归案,干扰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朱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其并非肇事驾驶员,遂以包庇罪提请到我院进行审查逮捕。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明知是犯罪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包庇罪。在讯问中,朱某某得知其面临刑事处罚时,表示悔不当初。目前,朱某某已被我院批准逮捕,案件尚正进一步侦查之中。
近年来,涉嫌包庇类的案件有所增加,一些人在涉嫌犯罪后妄想逍遥法外。却不知瞒得过一时,瞒不过一世。法律是不容欺骗的,无论是想要利用他人来替自己顶罪,还是想要包庇他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头条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