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庙镇聂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观水等4人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被问责。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时任关庙镇聂店村党支部书记刘观水,在“麻竹”高速公路征用该村土地过程中,伙同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仇小国、村委会委员朱正宏、村委会副主任兼出纳员何庆国,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贪污村集体土地补偿款21.22万元。2011年11月20日,上述4人分别被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的处罚。2017年7月13日,刘观水、仇小国、朱正宏和何国庆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城郊街道办事处长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著宝私自处理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2月,城郊街道办事处长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著宝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私自从村会计手中支取20万现金,在支付该村建设工程款等欠款8万元后,剩余12万元至2016年7月、11月才分两次上交至城郊街道办事处三资监管代理中心。2017年7月25日,李著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