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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日前,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林火,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防火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导预防措施的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清明节期间,要在坟场、公墓、寺庙、风景旅游区(点)等火灾易发场所增设防火检查站,加派防火员,对扫墓人员、香客和游客进行全面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禁止在林内和林缘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行动,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隐患。
积极倡导文明扫墓。清明节前夕,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祭奠古人,教育群众文明祭祀。
全力抓好可燃物清理。要组织力量对坟墓集中区域、林缘“三库”(油库、炸药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周边等重要地区及火灾高发区、重点保护区、农林交错区、风景名胜区等易引起森林火灾地段的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不留隐患。
切实加强检查督办。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办检查,实行重点设防,不留盲区死角,禁止山林违规用火行为,对违规用火人员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通知》要求,要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发生重大火灾或火灾紧急情况时,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各地防火办每日17时前实行火情零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楚快报 朱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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