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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一男子酒后强奸13岁少女并焚尸潜逃7年落网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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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8 08: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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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一男子酒后强奸13岁少女并焚尸 潜逃7年落网

楚天快报
2017/02/28 07:55:00

7年来,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锲而不舍,顺线追踪,成功于今年2月23日晚,将犯罪嫌疑人费某从陕西押解回随州。回访获知凶手落网当地村民拍手称好随州高新区淅河镇费屯村十组,是一个距离镇区仅有一公里的村庄,也是当年案发的现场。

费某指认作案现场

原标题:少女冬夜殒命 警方追凶7年终破案

7年前,为了一己私欲,13岁的花季少女惨死在他的手中,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无尽的伤害。

7年来,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锲而不舍,顺线追踪,成功于今年2月23日晚,将犯罪嫌疑人费某从陕西押解回随州。

昨日,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向记者披露了相关案情。

案情回溯

花季少女殒命冬夜警方追凶7年破命案

时间回溯到2010年12月28日。

当天中午12时,随州高新区淅河镇费屯村村民赵秀华到村后喊丈夫回家吃饭时,发现田埂上躺着一具上半身被烧至面目全非的女尸。惊恐之余,他立即打110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走访,确定死者为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沙河村少女小洁(化名),13岁。

案发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并重点围绕死者生前的活动轨迹和关系人展开拉网式排查工作。与此同时,民警以现场为中心,仔细勘查现场,提取到毛发及其他残留物,检出DNA。2011年1月26日,民警在费屯村共采集血样607份,省公安厅检出作案人系费姓人员所为。民警随即对整个淅河镇及曾都区341名费姓人员进行采血送检。但案犯却像在人间蒸发一样,让民警破案陷入困境

2016年11月,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汤文江挑选精干警力组织专班继续展开侦查,誓必破获该案。

今年1月24日,腊月二十七,民警对淅河镇返乡的费姓人员进行了血样采集。2月19日,血样数据比中嫌疑人为淅河镇高岗村的费某。查实费某在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打工后,2月22日,民警赶至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一建材专卖店将费某抓获。

据费某供述,他并不认识小洁,当天晚上酒后骑摩托车回家,行至淅魏公路时,看到独行的小洁,趁着酒劲起了色心,对小洁实施了强奸。作案时,他怕女孩喊叫,就用手扼住了小洁的脖子,事后发现小洁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害怕之余,他怕公安机关抓住自己,就抱来干柴,点火将女孩的面部和上身焚烧了。

自己做的错事总有一天会被抓住的

2月25日,记者在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审讯时见到了费某,高个浓眉,面部黝黑。记者和他进行了简短对话。

记者:你那时做下这个案子时多大,之后逃到哪里了?

费某:28岁吧。我作案后临近2011年春节,节后我就到宁夏做工去了。

记者:为什么要放火烧那个女孩子?

费某:作案后很害怕,害怕自己罪行暴露了,就放火把那个女孩的面部烧了,觉得烧了面部,公安局短时间不会查到我,我是安全的。

记者:这些年来,你害怕过吗?

费某:怕,真是胆战心惊,有时候看到警车经过,或者发现不远处有警察,就会感到恐惧,不知道是不是来抓自己的。

记者:想到过有今天吗,想过投案自首吗?

费某:想到过,我心里明白,自己做的一件错事,总有一天,我会被警察抓住的。逃亡路上,想过投案自首。但又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警察抓不到我。孩子太小,抓了没人照顾,就没有投案自首。

记者:你想对死者家属说点什么吗?

费某沉默了一会说: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我只想说对不起。

获知凶手落网当地村民拍手称好

随州高新区淅河镇费屯村十组,是一个距离镇区仅有一公里的村庄,也是当年案发的现场。

记者看到,案发的农田位于淅魏公路旁边,前方不远就是汉丹铁路。2月25日,记者跟随警方带着费某指认当年作案的现场。沿着乡道,跨过农田,当费某找到作案地点时,他默默地低下了头。

当村民们得知费某就是7年前杀害小女孩的凶手时,纷纷拍手称快:“抓的好,抓的好,这么多年了,终于给女孩和家人一个公道。”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小洁所住的淅河镇沙河村12组,这里距淅河镇约有6公里,与费某的所住的村庄相邻。

据了解,小洁身世坎坷,母亲在其出生不到两个月就弃她而去,父亲无奈之下将她交给堂姐曹女士抚养。不料,身处花季的她竟遭遇如此横祸,让人不禁为之同情。

当曹女士得知凶手落网时,她哽咽着说:“咋就这么狠心,下得了手,感谢公安局抓住凶手,还我女儿一个公道。”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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