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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天前,老吴在微信中发现“老市民”发在朋友圈的信息。点开一看是一个标题为《天了噜!电视中的两男“抢亲”戏码昨天在随州真实上演》的新闻。新闻的大概内容是一个新娘子被两个男人抢着接亲。说得有鼻子有眼儿。发生的时间是在今年的农历正月初二(2月8日),并强调是“在随州发生的真人真事”。 该新闻注明的原创为2017年2月9日、领秀君。 根据常识,老吴当时便在老市民的微信朋友圈的下面简单评论:“不可能,结婚证只能有一对,否则重婚犯罪”。 过了几天,这则新闻继续发酵,越传越远。在本周一上午的随州网会员群中老吴针对传播者又作了回复:出现这样的情况以结婚证为准,如果均领取了结婚证则构成重婚犯罪。估计这是为博人眼球的假新闻。合法的婚姻以登记为条件,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结婚属于非法不受法律保护。可有些人吐槽老吴,就是相信是真的。老吴继续解释:有的新闻应该在了解法律后发表而不能仅凭想象。这样的假新闻根本就不应该在这里出现,什么随州某地、什么化名,没有考证依据。造假新闻不追责放纵了这些人。 果不其然,后来经过记者调查了解根本无法考证,问了市区多个派出所都说没有接到此类报案。 还有一件事,比如有一次老吴收到别人转发的微信:大意是有个假和尚拿着香皂让人一闻,一两分钟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注明这是千真万确并且还要求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群越多越好。 老吴回复在我国还没听说过发明到一种一闻就使人失去知觉的药物。暂且不从科学方面谈,仅就这个事情本身就不符合随州实际:一是随州没有所谓的310国道(南站)的车站。二是随州现在没有步行街,至于李春燕的名字没有确切的住址无从考证。 其实有些事情在道理上只要人们动动脑筋便能识破真假。如果真是发生在随州有这样的事又不是什么光彩,何苦以此博眼球?殊不知,编造谣言传播谣言是要承担责任的。望这些造谣人、传播谣言的人赶快纠正,否则,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刑事追究。这样的事不是没有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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