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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城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孔明灯一律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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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10: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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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随州市禁鞭办组织公安、安监、工商、城管、供销等部门开展城区禁鞭禁孔明灯联合巡查执法行动。目前,2017年春节禁鞭(含电子鞭炮)和禁孔明灯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禁鞭、禁孔明灯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市禁鞭办将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两禁”工作。

    昨日巡查中,执法人员采取“地毯式清查、拉网式检查、全方位巡查”方式,共清查公共行业场所16处、检查宾馆饭店36家、暗查商业门店38家、突查集贸市场6个,没有发现非法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现象。同时,市禁鞭办组织督导工作组,对部分镇、办事处、社区、村的春节禁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开始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城区禁鞭区全面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携带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违规燃放孔明灯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各级禁鞭办成立禁鞭和禁孔明灯巡查工作专班520个、巡查力量1260人,深入到单位、小区、居民区、街道、社区、村、组开展禁鞭和禁孔明灯巡查管控。

    同时,强化整治,阻断源头。将对商业门店、集贸市场、经营摊点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不间断地突击清查整治。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不听劝阻或妨碍执行公务的当事人一律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查处的涉鞭案件一律媒体曝光、纳入信用惩戒。

    春节期间,公安110、各级禁鞭办和派出所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对群众举报的涉鞭涉孔明灯警情,做到快速反应,依法处理。楚快报 许卡佳朱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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