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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小林镇石家咀胡小坤故意杀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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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2: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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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左右, 胡小坤从外地回到随县小林镇石家咀居委会七组的家中过春节,因其母亲高某丙和姐姐胡某丁均患有精神病、家中的经济条件差、自己年龄大了还没有结婚等因素,感觉生活压力较大,于2016年2月8日在其家中喝老鼠药自杀,被家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于2016年2月12日出院。

2016年2月13日下午17时许,胡小坤在家看见其患精神病的姐姐胡某丁心生不满,与胡某丁发生争吵,胡小坤决定教训一下胡某丁,遂找出一根长约50厘米、直径约10厘米的柴棒进入胡某丁寝室,用柴棒朝胡某丁的后脑部位击打5、6下,致胡某丁头部受伤出血,胡某丁转身抓住胡小坤的衣袖及衣领进行反抗,胡小坤遂丢掉手中的柴棒,将胡某丁推倒在床,并上前骑坐在胡某丁身上,用双手掐住胡某丁的脖子,胡某丁试图推开胡小坤的双手未果,大约3、4分钟后胡某丁不再动弹,胡小坤才松开双手。

随后,胡小坤将上述情况电话告知了其父胡某戊,并让胡某戊报警。胡某戊随即赶回家后发现胡某丁已经死亡。经法医学鉴定,胡某丁符合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面部后扼压颈部致多器官功能障碍而死亡;被鉴定人胡小坤符合CCMD-3“心境障碍”的诊断,作案时因心境恶劣,鼠药的残留毒性使其控制能力削弱,故为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胡小坤随即到小林镇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告人胡小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发表于 2017-2-3 21:5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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