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86|回复: 0
收起左侧

绑架别墅女主人 3名绑匪同台受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29 09: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因经营生意亏损,竟动起歪念绑架人质并索要390万赎金。12月22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随州“1.15”特大绑架案,3男子绑架人质索要390万赎金同台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李某同为陕西省汉中市人,关系甚好,共同投资买了4辆后八轮货车在随州某石厂拉石材,由于去年石场生意差,车子又出了几次事故,两人欠了不少外债。
    为了尽快筹集资金还债,两人决定绑架富豪搞点钱。而后李某想到在随州一高档小区里面有很多别墅,便开始到别墅区寻找目标。
    2015年10月,两人通过多次跟踪观察,选中了芳芳(化名)的别墅,该别墅装修豪华,院内还停着一辆豪车。之后徐某、李某又邀约被告人陈某参加,3人数次潜入芳芳家进行实地察看。
    2016年1月15日凌晨,徐某、李某携带警棍、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潜入芳芳家中,将芳芳捆绑手脚后,和陈某一起将芳芳挟持至陕西省汉中市。
    在被挟持期间,3人让芳芳联系朋友筹集390万元现金。1月15日下午4时许,芳芳家人报警。
    1月16日下午2时许,民警根据被告人作案时使用车辆的行驶轨迹,将徐某、陈某抓获,同时解救出芳芳,后又将逃回随州的李某抓获。
    7月18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起特大绑架案,被告人徐某、李某、陈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其行为构成绑架罪。10月31日,一审宣判判处徐某、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一审宣判后,徐某、李某认为他们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情节轻微,量刑过重,提出上诉。12月22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