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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一校车未取得资质 运载学生被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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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19: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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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县柳林镇某私立幼儿园一辆崭新制式校车仅仅办理了号牌,便堂而皇之地运载学生上下学。日前,随县交警迅速布控将该车查获,并给予车属幼儿园10000元的罚款。
       12月14日,随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柳林镇某私立幼儿园的校车未取得校车资质,存在违法运载学生违法行为。一中队迅速安排民警实地走访摸排该违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制定查缉方案。       当日下午4时许,一中队中队长郭华带领民警、协警赶往柳林镇金桥路段布控。不一会,一辆悬挂鄂S373XX号牌,车身印有曾都某幼儿园的黄色制式校车进入民警的视线。
       民警随即拦停车辆,查实车上乘坐19名学生,不超员,驾驶人程某出具驾驶证,称其具备驾驶校车资质,但车辆仅办有行车证。据驾驶人程某介绍,他是这家私立幼儿园聘请的驾驶员,这辆车是这家幼儿园10月份购买,因没有办理校车标牌,便挂靠在曾都某幼儿园,企图鱼目混珠。
       随县交警大队依据《校车安全条例》第45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之规定,依法对该校车所属幼儿园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楚快报 戴玉平、卢新涛、王大群、朱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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