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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一幼儿园校车鱼目混珠上路 交警依法查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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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16: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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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崭新制式校车仅仅办理了号牌,便堂而皇之地运载学生上学放学,其违法行为终被知情群众举报。日前,湖北随县交警迅速布控将该车查获,及时消除一起交通隐患,并给予车属幼儿园10000元的罚款。

随县一幼儿园校车鱼目混珠上路  交警依法查处重罚幼儿园校车可以走泥路,随县副县长,随县刘炳坤


12月14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柳林镇某私立幼儿园的校车未取得校车资质,存在违法运载学生的行为。一中队迅速安排民警实地走访摸排该违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制定查缉方案。

当日16时许,一中队中队长郭华带领民警、协警赶往柳林镇金桥路段布控。不多时,一辆悬挂鄂S373XX号牌,车身印有曾都区新世纪幼儿园的黄色制式校车进入民警的视线。民警随即拦停车辆,查实车上乘坐19名学生,不超员,驾驶人程某出具驾驶证,其具备驾驶校车资质,但车辆仅办有行车证。据驾驶人程某介绍,他是这家私立幼儿园聘请的驾驶员,这辆车是这家幼儿园10月份购买,因没有办理校车标牌,变通地挂靠曾都区新世纪幼儿园,以为可以鱼目混珠。

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校车安全条例》第45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之规定,依法对该校车所属幼儿园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来源:平安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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