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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随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处罚决定书送达位于洪山镇的随县神龙供水有限公司,给予该企业1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是随县政府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涉及水源地保护信访案件后打出的第一记重拳。
根据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驻鄂期间信访事项交办单》,群众反映“随县洪山镇龙门街饮用水取水地是琵琶咀水库,自来水浑浊,有时候呈黑色。水库里养鱼使用碳铵等,污染饮用水源”。
随县政府接到交办单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经调查,“水库里养鱼使用碳铵等,污染饮用水源”情况不属实,随县渔政监督管理站与大洪山水库管理处签订了责任状,各水库均已收回承包权或签订补充协议禁止水库投肥养鱼,实行健康养殖。群众反映“自来水浑浊,有时候呈黑色”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神龙供水公司立案调查。
据了解,随县神龙供水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6年的洪山镇自来水厂,2007年大洪山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时,该水厂与管理处脱离,于2008年成立随县神龙供水有限公司,承担洪山镇5万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用水。该水厂水源地为大洪山水库(俗称琵琶咀水库),是洪山镇居民唯一饮用水水源地,也是我市备用水源地之一,2009年被市政府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地。
经调查,“自来水浑浊,有时候呈黑色”的原因是神龙供水有限公司水厂建设是过滤池容量过小,在高峰期供水时水量不足,水厂擅自从沉淀池接一根管道至清水池供水,另外因为管网老化,沉淀物累积太厚,导致水质变差。根据质检部门的11月4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水厂生产的自来水菌落总数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标准。
据随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副局长杨闳心介绍,对神龙供水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10000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抬高取水口,搞好源头治理,加大供水能力,同时定期清洗沉淀池、清水池,对顽固污渍予以清除,确保清水池不留一处污渍,增加过滤净化设备,让洪山镇居民用上干净水和放心水。
杨闳心表示,随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一周内将对神龙供水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安排专人对该公司净水设备运转及制水流程进行监督,对其生产的自来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供水质量。(徐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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