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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坚决整治基层“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随州市纪委分两次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广水市关庙镇大寨村村干部冒名领取救灾资金,村党支部书记朱光猛、村委会主任吕保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州市曾都区南郊黄畈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会计李廷章私自开具虚假收款收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随县厉山镇沙城村党支部委员、会计许文强,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随县吴山镇丰山村村干部利用职权截留征地补偿款,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常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随县环潭林业管理站站长梁远军,对环潭镇廖家寨村、龚家湾村违法采割松脂制止不力,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广水市武胜关镇梅家湾村虚开发票套取集体资金用于账外支出,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梅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流沙冲社区党支部书记何春明,社区副主任殷海涛,计生专干何又菊,以虚列土地补偿名义套取补偿资金冲抵养老保险个人支出部分,何春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殷海涛、何又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前进社区五组组长吴金平,违规收取外地死亡人员家属安葬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骆畈村党支部副书记、会计刘永凡,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承包合同延长合同期限,损害集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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