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借款人向南都报料称,湖北随州刑满释放男子余某以“成立阳光教育安置基地需要资金周转”为名,涉诈骗投资者逾2000万元。借款人称,如果不是随州当地媒体曾多次对余某事迹进行过报道,且政府有关部门对余某进行过表彰,他们绝不会借钱给余某。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自称被骗者甚至包括曾采访过余某的记者。当地警方表示,目前余某夫妇涉诈骗案已经调查完毕,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即将提起公诉。
男子出狱后创业、捐款
“如果不是媒体报道以及多位官员帮他站台,我根本就不可能和他合伙,也不会被骗那么多钱。”借款人杨某某称,自己在2012年5月,经余某的亲戚介绍,认识了余某。自己先是在余某的公司里打工,几个月后成为公司合伙人。成为合伙人后不久,余某称公司资金存在缺口,杨某某觉得余某获得过官方认可,可以信任。杨某某前后出借给余某176万元,至今未收回。
在获得官方认可前,余某的人生一度非常灰暗。
2003年,因借钱10多万元未还,余某以诈骗罪被判刑8年。后因在监狱中积极改造、表现突出,先后三次减刑,余某于2008当年7月1日刑满释放回乡。
出狱后,余某开始尝试做生意。2009年4月,余某发起成立随州梦欣三合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余某个人出资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卫浴、厨具、建材材料销售;装潢设计、安装、加工。
此后,余某一度拥有3家建材装饰公司、一家服饰公司,员工达300余人,在当地人眼里,余某俨然成为一位成功人士。
与此同时,余某开始对外捐款,其中最早一笔捐款发生在2009年下半年,余某来到自己服刑的襄南监狱捐款1万元。此后数年,余某积极向襄南监狱“爱心基金”捐款10余万元,并多次走进监狱现身说法,鼓励犯人积极改造。此外,余某还雇佣了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作为公司员工。
余某的上述行为,很快被当地树立为监狱改造转化典型,当地媒体多次对余某的各种行为进行报道。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还授予余某“湖北省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新闻报道打消借款戒心
在获得一系列荣誉后,余某又尝试成立“阳光教育安置基地”。
据当地媒体2014年报道:“余某作为曾经历坎坷的老大哥,想帮扶每一个走进高墙,重新改造的同伴。去年年底,余某投资800万创建了占地40亩的阳光教育基地,如今厂房也开始搭建,今年年底可完工,可吸纳500多人就业,阳光大门向每一个想重拾人生的刑释人员敞开。”
以“阳光教育基地”为名,余某与数十名随州市民接触,以谋求借钱。据借款人李某某介绍,2013年3月份,余某将她带到“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拟建场地上参观,希望能借给他钱用于工程建设。余某声称:“省市两级某行政机关即将为自己的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拨款数百万至千万元,但款项尚未到位,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希望借钱先行开工,待政府拨款到位后,立即连本带息归还。
余某还向李某某出示了政府机关授予的牌匾、新闻报道等,并将自己的房产证作为抵押。李某某觉得对方具有官方背景,值得相信。2013年3月至当年9月份,李某某总共借出260万元,除部分是自己的积蓄外,大都是从家里亲戚、邻居等处借来的,还借了五六万元的高利贷。
杨某某称,“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挂牌时,当地司法局的确有领导参加,他本人也因此加深了对余某的信任。
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已经至少有31人被骗,合计被骗金额超2000万元。
“阳光教育基地”被摘牌
多位借款人表示,借款给余某后,刚开始余某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但此后还款越来越慢,甚至直接不还,余某也经常处于失联状态。
无奈之下,部分借款人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收集证据,并于2015年8月11日开始陆续向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报案。经过将近一个月的通缉追逃,公安机关于2015年9月9日将余某抓获归案。当年12月,其妻子杨某也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借款人收集证据期间,随州市曾都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在2015年7月15日发出通知称:“接省厅及市局通知,鉴于该处目前的状况不符合省市对教育安置基地的标准要求,要求余某在当年7月18日前完成基地的摘牌。”
昨日,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经侦大队一位祁姓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审理完毕,余某夫妻仍处于羁押状态,已经移交给检察机关,将提起公诉。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