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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不用为学费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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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10: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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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巧玲、通讯员车蓓报道:7月20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下周启动,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单位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场办理时间为: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5日-8月12日 (双休除外);新贷学生 (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5日-9月2日(双休除外)。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等待,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5日-9月2日期间补办。
    在校生续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上签字原件1份。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现场办理。
    新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由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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