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11时许,随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到市局110指令,一辆摩托车撞人后逃逸,受伤者现在洪山镇医院。民警迅速与报警人联系,对方称受伤中年妇女黄某是他亲戚,事故发生在8点40左右,当时黄某挑粪后回家,正在路口横过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从后面撞倒,摩托车司机把车子扶起后启动车子跑了,伤者头部受伤,腿部骨折。
事故发生在洪山镇朱集通村公路上,办案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远远看见一担粪桶摔在路边。于是,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就地勘查,另一路寻找目击证人。细心的民警在勘察现场时,看到一只粪桶被撞坏,并发现地上散落着一块水杯盖大小的黑色碎片,初步判断为摩托车仪表盘外壳。不一会,民警找到了一位目击证人,其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我当时远远地听到了撞击声,扭头看时只看到那男的在扶摩托车,没在意躺在地上的人。”民警进一步询问这人的特征,目击者描述该男子身高及面貌特点,并称这人虽叫不出名字,但面孔很熟,其上街经常路过,像是临镇长岗喻家湾一带的人。
办案民警不敢怠慢,他们暗紧明松迅速赶往喻家湾,不动声色地走访10多家农户,询问村民是否看见附近的人今天骑摩托车上街,并描述该男子的特征。几个村民依据民警描述,不约而同地指向一人,朱某的嫌疑指数迅速上升。为防止打草惊蛇,民警没有盲目出击,又继续走访几家住户。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找到一村民确实见到朱某今天骑车了。民警趁热打铁,直接赶到朱某的家,正好撞见其人。当民警询问其今天是否骑两轮摩托上过街时,他矢口否认。民警提出要见他的摩托车时,朱某撒谎说自己的摩托车被亲戚借走了。朱某的态度让民警坚信他就是肇事者。民警一边安慰朱某坐下来,一边给他讲政策以及伤者病情,欲唤起同情心;另一名民警则借机找水喝,在其房内寻找摩托车。民警没费多大功夫,在一间昏暗堆放杂物的房间找到了一辆摩托车,这车子总成外壳有破损新痕迹。民警再次询问时,朱某只得承认今天上午骑车经过了事发路段,但还是否认自己撞了人。
民警把朱某连同摩托车一并带回中队,并讲清交通肇事逃逸后果。随后,民警当着朱某的面从勘查包内取出那块遗落在事故现场的黑色塑料碎片,与摩托车总成破损部位比对时完全吻合。朱某最后一道心里防线被民警彻底摧垮,他如实交待了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现场的事实。“当时我骑车经过现场路段时,突然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挑着粪桶横穿马路,我躲闪不及,直接把对方撞到在地,当时,我见附近没有其他人,回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她,自以为没有多大的事,就急忙扶起摩托车踩响(启动)后匆匆离开现场,真没想到她头部受伤,一条腿骨折,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家里来了。”
此时,时钟接近13点,但办案民警顾不上吃午饭,带着朱某驱车40多公里赶到交警大队办案中心办案。通过取指纹、做笔录、收集证据、制作法律文书等程序,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给于朱某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于当天下午将其送进看守所。
6月11日下午从医院传来噩耗,伤者黄某因头部受伤严重医治无效死亡。13日,办案民警随即将朱某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当民警告知朱某时,他惊呆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哭丧着脸说“这回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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