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何某从曾都区府河镇的牛贩子閤某处以4500元的低价,收购了一头挖去内脏的水牛。
当日下午5时许,曾都区府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了解到閤某转卖给何某的水牛很可能是中毒死亡。为避免有毒牛肉流向市场,民警立即找到閤某与何某取得联系,并要求何某将刚收购的水牛送回。
不料,何某与閤某私下串通,谎称水牛已转卖至武汉,无法找回,并对警察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随后,何某在自家仓库将水牛肉喂给狗吃测试毒性,在发现狗未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何某将水牛肉运至曾都区五眼桥菜市场的自家牛肉铺进行销售。
3月29日上午,民警获悉了何某的真实身份,联系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找到何某的店铺,当场查扣了175余斤尚未售出的问题牛肉,并将何某卖给餐馆的问题牛肉全部召回,但仍有50余斤问题牛肉销售给了散户,无法召回。后经司法鉴定,该牛胃内溶物内检出甲拌磷有机农药成份。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曾都警方依法移送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