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39|回复: 0
收起左侧

有家难归,青河丽景小区物业联合开发商强制小区业主购买车位车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20 15: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清河丽景小区全体业主对
小区开发商:湖北星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物管公司:随州市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侵犯业主权利的举报信

随州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局、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按服务质量等级收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向你们举报随州市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和严重侵犯业主权利的各类行为,请查实、处理。
随州市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活动,该公司专业水平低下,管理混乱,并在开发商湖北星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指使下,存在着强卖车位,乱收费用,疏于管理等违法违规和严重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现在举报如下:
一、违建车库,强卖车库车位,封堵小区大门。4月1日,恒昌盛物业在开发商的怂恿下,以不购买车库、车位为要挟,禁止没有购买小区车库车位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造成小区门口车辆停放混乱出行不便,居户怨声怨声载道,严重侵犯、剥夺业主居住权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销售人员说:“小区有地下车库,地面上规划的也有临时车位,都可以停车,车库车位完全满足住户需求”;交房时,小区围墙边规划的临时车位,已有大部分被私自改建为平房车库对外公售;而现在,又竟然明目张胆,以不买车库车位为名义,禁止没有购买车库车位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丝毫不提车库车位可以租借等方式,赤裸裸的强迫业主购买车库车位,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居住权,损害我们业主的共同利益。
4月1日起,恒昌盛物业公司以不购买车库、车位做要挟,设闸于小区门口,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要知道购买车库、车位和车辆进入小区,是两个不同的事情,业主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需求选择购买或者租用,没有那项法律和规定这样要求;任何组织、机构都无权将两者挂钩,更不能以不购买车库、地下车位为由,拒绝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是对居民居住权的严重侵犯。此事件反映了开发商和恒昌盛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服务意识欠缺,为一己私利顶风作案,更被广大业主所憎恶唾弃。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无权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停车。至于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产权归人防部门所有,也就是国家的,开发商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对于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我们业主可以考虑租用停车位,而不只是被强迫购买使用。

二、恒昌盛物业公司岗位职责没有设定,无证上岗,小区环境“脏、乱、差”。一,二号楼部分居民楼擅自破坏结构改为商用,且面对小区内肆意开后门任外人进出,对楼体的坚固程度和居民的居住安全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该公司所有岗位职责没有公示,物业工作人员基本无牌无证上岗(尤其是保安人员),公示的保洁人员不在岗,公示的消防人员不在岗,没有确定绿化维护人员、没有消防应急预案、24小时值班电话完全打不通。
恒昌盛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劣,小区的卫生用“脏、乱、差”形容一点不为过。居民楼栋内的卫生很差,走进楼道内,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满墙都是,楼梯扶手上的灰尘更是厚厚一层,电梯地面垃圾横生~~都是各扫门前雪,谁家的门口、楼道烟头多了,废纸多了,都是居民自行清扫,打扫卫生的保洁员也长期不见扫一次楼梯,楼道的玻璃长期没有人擦,楼道灯泡破了长期没有人换,下水堵了大伙凑钱请人疏通,摩托车电动车辆被盗事件颦颦发生,因为小区内绿地经常不浇水,导致草坪退化严重,而荒草却有半人多高!
物业公司忽于管理,只要收取了管理费(物业费),就任由商家改建占用,丝毫不顾及小区居民的利益和感受。1号楼的二楼,本为居住的套间,目前已有部分被改为网吧、餐馆,墙体肆意破坏,一二楼互穿,且一楼都开有直通小区内的小门,任由闲杂人等进出,对小区居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都留下了不可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上商家改建期间,均有居户反应自家的装修吊顶有脱落和损伤现象,物业却帮忙推脱,不了了之;1号楼餐馆竟然向小区内开门,并把烧烤架子和洗碗洗菜设施布置在小区内草坪上,污水乱泼,油烟味剩菜味四溢;2号楼也有商家直接开门进小区的恶劣现象~物业却不闻不问,帮助隐瞒。

三、收房时,强迫业主先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办证费用,至今一年多时间,开发商售楼部人员均已撤离,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现在应该是《不动产证》)的丝毫进展。绝大部分业主都没有收到购房发票,也多次索要无果。
自小区14年10月1日交房以来,每个要求收房的业主都会被强制要求一次性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办证费用(当时是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并承诺1年之内可以办下来(售楼员及经理口头承诺),收钱也是为了尽快办理。不缴纳者,不予办理收房手续,也就是不把钥匙给业主,不准业主入住。我们业主买房大多都是刚性需求用来居住,都想早点拿房装修,想想费用迟早要交,只能苦水自咽,只愿能早办证就行。
岂不说强行收取办证费用已经是违规违法的龌龊行径(当年好多业主多次投诉,随网现在仍有投诉的文本记录)。而如今,售楼部长期紧闭大门,无一人烟,我们业主多次致电索要购房发票和咨询办证事宜,却被告知办证事宜已经委托给聚玉街一房产中介单位。当我们联系该中介单位时,她们态度恶劣,只是机械做做样子,要求我们交纳办证的资料,丝毫没有指引办证的意向,也不愿意透露一丝进展~~更不提现在两证已经按国家规定换成《不动产证》后,契税的缴纳额度不一样,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到底是办理什么证,缴纳多少费用,若办理《不动产证》还有多交的部分金额什么时候退还给业主?

四、物业公司涉嫌资质造假
对外号称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的标准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而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工作人员没有一人符合上述要求,因此该公司属于皮包公司,严重违法!小区业主有权赶走该物业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选择物业公司。

五、随意关停业主水阀、电闸,造成业主家停水、停电
恒昌盛物业公司经常随意关停业主水阀、电闸,电井、水井都只有物业公司有钥匙,其他人根本无法打开。我们想问恒昌盛物业:谁给你们的权力随便停业主的水、断业主的电?这样的行为不仅卑鄙、龌龊、小人、死眼子!而且严重违法!随便停业主的水、电的物业公司,你与我们业主之间还有没有相信、合作的可能?
    这是一种侵犯严重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物业和业主有纠纷,可根据法律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恒昌盛物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和旧上海的小瘪三有什么区别?

六、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收费没有明码标价,而是漫天要价,糊弄业主
根据《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随价文〔2009〕37 号)第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按月或按季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目前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经连续两年要求业主一次性缴足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此举已经涉嫌严重违规!
根据《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随价文〔2009〕37 号)第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04〕1428号)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而恒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没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费却按照一级资质公司的标准来巧取豪夺业主的物业费(注:按随州市物价局标准一级资质物业公司1.2元每平方米∕月,二级资质物业公司0.8元每平方米∕月,三级资质物业公司0.6元每平方米∕月)。

七、没有物业服务等级,没有《监审证》,乱收费
根据《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按服务质量等级收费的通知》(随房〔2010〕7号)文件精神:未经市房产主管部门评定服务质量等级的,或未经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办理《监审证》的,均不得越级或无证收费,否则将严肃查处。恒昌盛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市房产局评定的服务质量等级,也没有物价局的《监审证》,需要被房产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根据《随州物价局 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随价工服〔2013〕20号)文件第二条第2款:严禁收取电梯维护费、出入证工本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等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恒昌盛公司却顶风作案,违规收取装修期间电梯维护费300元∕户,违规收取装修临时出入工本费5元∕证∕人,生活垃圾清运费4元∕月∕户。另外还要收取六楼以上业主增压泵电费钱,并将二次供水用的电费分摊到六楼以上用水户,让我们六楼以上业主既要交高于六楼以下二次供水的高价,又要额外的缴纳电费钱,简直就是巧取豪夺的混蛋!
根据《随州物价局、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随价工服〔2013〕20号)文件第二条第5款: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和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窗口悬挂《监审证》,亮证(持证)收费。必须在物业服务小区每个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公布服务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不得在公示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恒昌盛公司没有做到以上任何一条,需要被严肃处理!

八、违规不按时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只能抵扣物业费
根据《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随价文〔2009〕37 号)第十条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业主对房屋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垃圾清运等费用的具体标准,押金在装修完工后180日内退还。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而恒昌盛物业服务公司不退还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只能抵扣物业费,此举又严重违规!

清河丽景小区建筑质量差,与营销宣传的规划反差大;星诚置业公司及恒昌盛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次、服务态度差,强收办证等费用,已经多次遭到很多小区业主投诉,并在随网,随州政府相关部门曝光,而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反而被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不断苦苦相逼,竟为何由?
而今的中国,依法治国,今日的随州,积极践行实施“圣地车都、神韵随州”战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么还允许有这些种违法、违规的黑社会作风呢?
望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能体谅我们业主的苦处,严肃查处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给广大业主一个说法,还广大业主一个“宜居随州”的和谐环境。

                     
附:清河丽景业主实名制维权QQ群:130994065
                  
清河丽景小区全体业主联名签名附后
                             2016年4月5日

报:随州市政府
送:随州市住建委、市信访局、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楚天都市报、鄂北快报、随州社会全方位栏目
请理性合理诉求,帖中部分言语有些过激,现予以编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