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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网讯 (特约记者 另眼看大随报道) “大病救助”(是指正常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患有经过权威医院治疗的心脏病、脑血管病、癌症等等的后期维持购药款,经过医院的层层审核,够条件的病人每人每年大概补助500—600元只准在医院用于购药,),是国家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然而到了随县的某部门就变了样。我听有患病农民反映后,就调查了一下,2013年5月份有关部门才把救助款打到患病者的合作医疗卡上,病友凭此卡到医院去购药,医院不但把你卡上的钱扣掉,而且还要病友按百分比找他们现金,他们是重复收款,这还不说,谁知到了本年的12月份(按医院的说法是本年的12月20日以前吧,这是我前几天调查随县医院收费窗口,收费员给的说法),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病友的卡上不管有多少钱,都作废了。这样一废,随县的某部门不知要赚多少钱(国家已按他们上报的人数把钱补给他们了,这边又把病友的钱作废了,还有病友按比例付给他们的钱,他们是三方通吃)?2014年因为病友反映强烈,有关部门取消了要病友按百分比找他们现金这项“规定”。别的“规定”依然如故。2015年有关部门又把2013年的搞法强加到病友头上,好多病友卡上还有300多元钱,就被强制作废。我们想问:1.国家大病救助有明文规定,此款不得挪用、贪污、作废。随县某部门按百分比收费和强制报废大病救助款是哪家部门规定? 2.既然大病救助款是管一年,为何随县某部门一直把此款压到本年的5月以后才发,而本年的12月还没过完,就报废了?这中间才半年时间。 3.病友反映,好多大病维持药随县范围内的医院经常没货(包括随县医院),象心脏病抗凝药(华法林钠片),有病友到随县医院跑了无数次,就是买不到,别说是下面乡镇医院了。结果一直拖到大病救助款报废了。 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释IMG_2974.jpg(261.61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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