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近期国家层面的反恐动作频频。
12月10日,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的反恐怖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强调,要把反恐怖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反恐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切实补齐反恐怖工作短板;
12月20日,刘跃进转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党委委员。当天聊聊正警事儿(llzjsr)就此事以《反恐专员,大有可为》,全网首发,分析了此君为何能担此重任的原因。
由此看来,这些都应该是在为反恐法的出台在做准备。
就在外界纷纷猜测反恐专员的职责时,很多人并没有注意到,在刘跃进上任的第2天,也就是12月21日,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提请给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上任的第4天,就有媒体在公安部官网上发现,刘跃进由一级警监获授副总警监警衔。
我国为什么要制定反恐怖主义法
当前,全球反恐形式日益严峻,要求国家层面建立更加严格的反恐机制。
新疆、西藏、云南、广东、北京……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暴恐事件,随着事件次数的增多,这些恐怖袭击也呈现出由砍杀向爆炸发展、由小城市向大城市发展、由攻击党政机构所在地向攻击普通民众聚集地发展的趋势。
这些恐怖主义活动给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带来了巨大危害,也影响了国际社会的安定。在这种情况下,制定我国的反恐怖主义法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正如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所说:“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
加强国际合作联合打击恐怖主义
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巴黎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时指出,中方愿同包括俄方在内的国际社会加强反恐合作,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2015年12月3日,郭声琨主持的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达成五项成果,其中一项就是网络反恐合作。
为加强国家间的反恐合作,最近高层也是“蛮拼的”。
而不仅是美国和俄罗斯有《反恐怖主义法》及《通信协助执法法》等专门法律法案,包括英国、法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均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既然要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我国制定专门的法律这也是势在必行了。
其实,在2014年10月27日和2015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分别对该法草案一次、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此次三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内容其实并没有超出之前外界的预估。按照官方说法,“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确实,相比而言,中国在这方面的步伐走的确实太慢。
如美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在1996年就出台了,而后的2001年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案》扩大了联邦政府在反恐方面的权利,2004年又专门制定《情报机构与预防恐怖主义改革法》。就连印度也在2002年制定《防止恐怖主义法》。
但是可以预见,该法的颁布,使我国在加强国际间的反恐合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更加充分地说明了我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积极态度。
尽管这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毕其功于一役。但聊聊正警事儿(llzjsr)相信,随着我国设立高级别的反恐专员以及反恐法的颁布实施,必将使我国在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打击国际涉恐犯罪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我们却也能看到,我国的首部反恐怖主义法也让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国外势力有意无意的在“里应外合”,对该法进行舆论围剿。
尤其美国,前几天该国司法部才建议欧洲强化反恐法律,在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时,该国国务院却又妄称对打击恐怖主义“弊大于利”。
这正如11月16日,我国外长王毅表示的:“中国主张反恐要形成合力,致力于标本兼治,不能搞双重标准。”
而西方国家用双重标准对待恐怖主义,担心中国的人权问题,也让一些人的尿性显露无疑。昨天,微信公众号长安剑推送的一篇《对<反恐怖主义法>的四个质疑,看谁一秒钟就被打脸》文章则给这些没消停过的声音扇了几个“pia~pia”作响的耳光。(具体文字就不一一赘述了,诸君感兴趣可自行度娘或微博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