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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钱事件后续:应该为他(她)们申报见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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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22: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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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吴爆料柜员机抢钱事件之后。今日(23日)下午老吴又到邮政储蓄银行见到了那个保安。今天认出了这个保安是老吴印象中30年前就认识的曾经从部队转业在法院当过法警的李先生。难怪身手那么强、敢赤手空拳对付抢钱的年轻人呢。按年龄推算应该有五十多了吧。同时正好还见到值班的大堂经理庞女士。在与李先生闲聊之中,老吴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庞女士却回答李先生的从警经历。说大可不必担心。李先生也说出了当时不持械的优势和持械的不足。即使那样没有器械,当时那个年轻人还被制服得喊叫疼痛呢。    对老吴建议单位为李先生等申报见义勇为的话题,李先生说出了很朴素的话: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其实在当时老先生呼叫李先生的时候,李先生正在正大门的地方为客户指引。在听到呼喊的时候毫无迟疑迅速进入角色。    不过话说回来,老吴认为即使是本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一个是体力,另一个是方法。谁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年轻人身上没有凶器?为了弘扬正气发挥正能量,老吴认为还是应该由有关部门为他(她)们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并予以奖励。     下图为李先生: 抢钱事件后续:应该为他(她)们申报见义勇抢钱,事件,后续,应该,申报
    庞女士(工号118): 抢钱事件后续:应该为他(她)们申报见义勇抢钱,事件,后续,应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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