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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将提至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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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2 09: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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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我市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逐步启动。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6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我市新农合筹资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农户居民自愿参合;农村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城中村和转制村村民、进城务工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可重复参合(保)。同时,为帮助困难群体参合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新农合政策惠民力度不断加大,新农合参合率高,且报销比例、范围不断扩大。2015年全市参合人数185万人,参合率达99.3%,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前,我市新农合大额门诊慢性病补偿病种扩大到20种,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种,补偿比例不低于70%;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12万元。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补偿封顶线达到30万元,也就是说,参合患者因病全年累计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将纳入大病保障范围,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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