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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的退役士兵怎么办理社保金与单位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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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9: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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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去年曾都区的退役士兵,部队的退役金转到曾都区社保局,现在我在随县的单位上班,请问我怎么办理社保金与单位的对接呢,具体过流程是什么?

发表于 2015-9-17 09: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您提出的“社保金的转移问题”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相关规定,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或接收单位在转入地提出书面申请。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转出经办机构地发出接收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接收函后,将参保人信息调入转入地经办机构并由转移岗位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在公共业务打印跨地区转移信息表一式三份,一份原参保地留存、一份交给原参保地财务部门作基金转出手续、一份由参保人带入新参保地)。

    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后,用人单位持劳动合同,填报增减变化表,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接续缴纳即可。

    咨询电话:0722-3338839。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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