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明平富,电话号码:13409649101.住郝店镇派出所旁边,因我家建房做不锈钢门窗,胡文生多次上门请求将这笔生意交给刚学成归来的儿子胡春来做,我与胡文生相识多年,也愿意给胡春机会,刚开始谈好要用6毫米玻璃,却被安装成3毫米玻璃,中途已支付5000元购买材料款。最终结账时,却被要求按6毫米支付所有款项,我不同意,从而引起的纠纷。 事隔几天后,2015年8月20日下午,胡文生及儿子(胡春)带着家人及应山地痞、流氓共十余人,拿锤子、棍子等。冲上来二话不说就打我和老婆。报案后,派出所给我与另2个人做了笔录。21日住完后,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根据伤情:右侧颧骨、上颌窦前壁、外侧壁,眼眶外侧壁、下壁多发性骨折,得出结果:轻伤一级,25日我将此份鉴定报告送到郝店镇派出所。 直至31日,郝店镇派出所并未按轻伤一级来立案,31日当天派出所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认为我的伤情属以前的旧伤还属恢复期(以前受伤是5年前),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签定所不按事实拍片情况,直接出具了一份补充鉴定,将原鉴定的轻伤一级改为轻微伤。 9月3日,郝店派出所才来做我老婆的笔录,我老婆腿部受伤,还在住院,派出所要求按轻微伤处理。(因胡文生的哥哥在当地财政所做会计,他亲自带着行凶人在派出所走关系)我被逼无奈,出院后前往武汉同济医院重新拍片及将在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时所拍CT片,对比结果:脸部右侧鼻骨骨折、右眼眶前外侧壁骨折为新鲜伤。其余骨折为旧伤,并不是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定全部为旧伤。 求助原因: 1、我家距郝店镇派出所50米的范围,被十几个地痞流氓闯进家里打人,派出所却不作为,在收到伤情鉴定一个星期一直不立案。直到今天发帖,派出所未抓一个人,让犯罪份子逍遥法外。 2、郝店派出所严重干预司法鉴定结果,将轻伤一级改为轻微伤。 3、我们要求再次到省医院做司法鉴定,派出所却迟迟不给鉴定委托书。 事发至今 20多天,我夫妻俩垫付2万多的医药费,已无法再支付,只好都出院,我老婆至今还躺在床上无法下地走路。我多次去派出所请求帮忙处理,一直无果,无奈才发些帖,希望引起关注,本人保证,以上所说的全是事实,决无编造,肯请各位弟姐妹帮忙转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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