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委文明办 关于招募“随州市文明观察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发现和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市委文明办决定招募一批“随州市文明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聘期 2023年10月7日-2024年10月7日 02 招募人数 30 人 03 招募条件 本次招募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凡长期居住在随州市主城区,身体健康,年满 18-65 周岁的市民,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 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践行《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其他文明规范; 2.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城市建设与发展,自愿参与志愿服务; 4. 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04 工作职责 1. 充分发挥文明观察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各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形式和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记录城市的发展进程和文明变化,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提高市民对于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2.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体系,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巡访,深入主次干道、交通场站、服务窗口、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集贸市场等场所,发现问题,向市委文明办反馈,并监督问题整改。 3. 对城市基础设施破损、环境卫生脏乱差、交通乱象等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十乱”(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劝导。对公益广告、景观小品错误、陈旧、破损等情况进行监督反馈。 4. 及时发现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以及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向市委文明办和新闻媒体推荐,扩大宣传。 5. 公平公正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独立观察,作出客观评价,及时向市委文明办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6. 承办市委文明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05 活动方式 1.持证上岗。 有意参与的市民请填写《随州市文明观察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市委文明办审核确定后公布名单,并对入选的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制发工作证。 文明观察员在学习了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标准和工作要求后持证上岗。 2.巡访监督。 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访监督活动,以发现问题、收集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上报问题为主,不承担处理解决问题的责任。 3.上报问题。 文明观察员平时就近就便开展巡访监督,必要时由市委文明办结合工作实际发布工作提示,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巡访。 对活动中收集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可通过随州文明网、随州市文明实践云平台、“文明随州”微信公众号、随州市文明观察员微信群或书面形式向市委文明办上报反馈。 4.督办落实。 市委文明办对文明观察员上报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作为督办事项管理,根据职责分工交办给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办理结果反馈给文明观察员,并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和通报。 5.媒体互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文明观察员在巡访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06 政策待遇 1. 市创城办统一颁发“随州市文明观察员”聘书; 2. 受邀参加市委文明办组织的相关活动和会议; 3. 在全市身边好人、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各类先进典型评选中优先考虑; 4. 在文明城市创建攻坚阶段,对表现突出的市民文明观察员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07 有关要求 1. 文明观察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标准和要求,践行群众路线,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具体化意见建议。 在巡访监督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文明巡访,以发现和上报问题为主,避免与群众直接发生矛盾冲突。 2.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文明观察员的工作,对文明观察员在巡访过程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反馈,举一反三,避免就事论事,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3. 市委文明办负责对文明观察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不遵守规定、不能胜任的及时进行调整。 中共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来源:随州市委文明办 编审:冯家园编辑:伍雅兮 上一篇:神农风:随州这样建花园城市 下一篇:文帝思政||校车安全无小事,应急演练常抓实——2024年春随州市文帝学校校车安全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