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随州基层被处理过的土豪干部
7月17日,随州市纪委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市纪委副书记张学清主持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刘耘禾、钱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自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3起典型案例以来,各地继续加大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全市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处理阶段已顺利收官,共查结基层信访突出问题115件,需调查核实案件全部办理完毕,转立案55件(采取“双规”措施调查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涉及到的17个单位,共计30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开展诫勉谈话26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对11个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共建立长效机制40个,其中农村涉财类27个,征地拆迁类5个,干部作风类8个。会议通报了15起典型案例。
一、农村涉财类(11件)
1.曾都区何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开秀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钱开秀在任职期间存在如下问题:1、利用职权,在危房改造上为其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22500元。2、2013年2月和7月,分两次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15.75万元。曾都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钱开秀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2.曾都区何店镇花塆村等四名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13年4月,何店镇花塆村副主任施从银、龚家店村会计叶忠诚、棋盘山村会计金世义、辽源村会计金世贵四人编造虚假的《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伪造农民签字,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其中花塆村套取资金330000元,龚家店村套取资金202500元,棋盘山村套取资金315000元,辽源村套取资金375000元。何店镇纪委分别给予施从银、叶忠诚、金世义、金世贵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3.曾都区洛阳镇金鸡岭村支部委员、村会计王开广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09年元月至2012年6月,王开广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先后经手12笔收入,共计146869.5元,7笔支出,共计129700元未入村本级财务账。剩余17169.5元游离于帐外,王开广本人无法说清。洛阳镇纪委给予王开广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4.广水十里办事处千户冲村党支部书记李厚国、村主任代大兵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李厚国、代大兵二人存在如下问题:1、2008年,截留挪用民政部门拨给千户冲村的五保户救济款4900元。2、2011年,截留挪用上级补给村民袁某的危房改建补助款8000元。3、2012年,截留挪用上级拨付本村堰塘维修费6000元。十里办事处纪委给予李厚国、代大兵党内警告处分。
5.广水市郝店镇街道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曹君庆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曹君庆存在如下问题:1、财务收支账目长期不纳入财经所管理。2、2007年至2013年,违规收取入户费、计生押金、土地补偿及低保居民服务费等费用计134470元。3、以车费补助名义白条虚报19480元。4、未经批准,擅自补发自己3年工资24000元。郝店镇纪委给予曹君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6.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仙人洞村党支部书记殷海东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殷海东存在如下问题:1、2010年至2012年,以其妻名义虚报冒领粮食直补资金1291元。2、2012年至2013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一人经手签字报销招待费9898元。3、该村将出售杨家湾山场提留的18.5万元返还杨家湾修补堰塘时,殷海东违反议事规则和“三资”管理规定,擅自将修补堰塘工程发包给该村刘某,且该项目财务手续不规范。十里办事处纪委给予殷海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广水市长岭镇李桥村干部李全俊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07年7月,因李全俊弟弟李全书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与其母毛某共同生活,原李桥村委会为李全书及其母毛某办理了农村低保,一直发放到2014年3月。但2013年2月毛某已去世,李全书多领了一年的低保金共计2940元。长岭镇纪委对李全俊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全额追缴多领的低保金。
8.随县万和镇走马岭村支部书记、主任聂青松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聂青松存在如下问题:1、违反议事规则和“三资”管理规定,擅自将香菇行南岗地约12亩作价48万元卖给殷店镇甘某,进行房地产开发。2、以“新三万活动”名义虚增工程款,套取资金1万元。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招待费开支过大。该村自2010年以来的招待费达212933元。4、2010年5月,以到温州找计划生育对象的名义租车外出公款旅游,花费2277元。万和镇纪委给予聂青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9.随县吴山镇金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云万昭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12年,云万昭截留挪用冬季救灾款3.255万元,用于偿还村集体往来欠款,导致救灾款未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影响了困难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吴山镇纪委给予云万昭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村委会将挪用的3.255万元救灾款全额追回,发放到受灾户手中。
10.随县殷店镇谢家湾村支部书记、主任黄万青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黄万青存在如下问题:1、2009年3月,黄万青以其弟的名义虚报冒领高速公路临时用地迁坟补偿款18800元。2、2011年1月,将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29000元在村集体报销。殷店镇纪委给予黄万清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11.随县吴山镇河西村支部书记、主任张向东受贿案。经查,2008年,张向东在修建原联乡村(现在河西村八组)蔡冲通村公路时收受承建方好处费5000元。吴山镇纪委给予张向东党内警告处分。
二、征地拆迁类(1件)
随县高城镇大桥村支部书记黄正兵玩忽职守案。2013年3月下旬,高城镇大桥村村民刘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平整大桥村侯家咀塆土地10余亩,施工过程中擅自将村民曹某弃之未住的三间旧房屋平毁。黄正兵未对刘某的行为进行有效阻止,也未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导致曹某与刘某发生财产权益纠纷。此事在“随州论坛”曝光,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高城镇纪委给予黄正兵党内警告处分。刘某违法占地行为已被制止,并对所占土地进行复垦。
三、干部作风类(3件)
1.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党委书记蔡洪涛作风粗暴问题。2013年3月16日14时30分左右,蔡洪涛电话通知王某到其办公室,商谈华威公司三期项目建设中王某的房屋拆迁问题。王某到其办公室后,与蔡洪涛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经医院诊断,王某为左侧乳突炎,左眼视网膜震荡,多发性外伤,左侧第7肋骨骨折。蔡洪涛身为社区党委书记,不能冷静处理问题,与群众发生厮打,造成双方人身伤害,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此后王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在劝返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不良影响。曾都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蔡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广水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高国山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2014年2月16日,高国山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公安局纪委申报其子结婚事宜,拟于当日在应山玉明酒店举行婚宴,申报宴请人数160人。当日中午,高国山在应山玉明酒店实际招待客人20桌,其中,高国山所在户政管理中队有8名干警参加宴请。事后,高国山将户政管理中队8名干警的礼金全部退还。广水市监察局给予高国山行政警告处分。
3.随县殷店镇代家湾村副书记熊兵组织干部公款外出旅游案。2013年5月,熊兵带领村干部许某、黄某一行3人租用出租车,先后到信阳鸡公山、随州大洪山、湖北武当山观光旅游,3人共支出旅游费用5000元。2014年1月,熊兵安排村会计许某在交天河口水库水费时,多开具了5000元的水费收据,用于充抵旅游费用。殷店镇纪委给予熊兵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目前,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下一步将对查实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在建立长效机制拿出具体措施,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自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3起典型案例以来,各地继续加大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全市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处理阶段已顺利收官,共查结基层信访突出问题115件,需调查核实案件全部办理完毕,转立案55件(采取“双规”措施调查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涉及到的17个单位,共计30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开展诫勉谈话26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对11个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共建立长效机制40个,其中农村涉财类27个,征地拆迁类5个,干部作风类8个。会议通报了15起典型案例。
一、农村涉财类(11件)
1.曾都区何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开秀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钱开秀在任职期间存在如下问题:1、利用职权,在危房改造上为其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22500元。2、2013年2月和7月,分两次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15.75万元。曾都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钱开秀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2.曾都区何店镇花塆村等四名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13年4月,何店镇花塆村副主任施从银、龚家店村会计叶忠诚、棋盘山村会计金世义、辽源村会计金世贵四人编造虚假的《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伪造农民签字,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其中花塆村套取资金330000元,龚家店村套取资金202500元,棋盘山村套取资金315000元,辽源村套取资金375000元。何店镇纪委分别给予施从银、叶忠诚、金世义、金世贵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3.曾都区洛阳镇金鸡岭村支部委员、村会计王开广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09年元月至2012年6月,王开广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先后经手12笔收入,共计146869.5元,7笔支出,共计129700元未入村本级财务账。剩余17169.5元游离于帐外,王开广本人无法说清。洛阳镇纪委给予王开广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4.广水十里办事处千户冲村党支部书记李厚国、村主任代大兵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李厚国、代大兵二人存在如下问题:1、2008年,截留挪用民政部门拨给千户冲村的五保户救济款4900元。2、2011年,截留挪用上级补给村民袁某的危房改建补助款8000元。3、2012年,截留挪用上级拨付本村堰塘维修费6000元。十里办事处纪委给予李厚国、代大兵党内警告处分。
5.广水市郝店镇街道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曹君庆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曹君庆存在如下问题:1、财务收支账目长期不纳入财经所管理。2、2007年至2013年,违规收取入户费、计生押金、土地补偿及低保居民服务费等费用计134470元。3、以车费补助名义白条虚报19480元。4、未经批准,擅自补发自己3年工资24000元。郝店镇纪委给予曹君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6.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仙人洞村党支部书记殷海东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殷海东存在如下问题:1、2010年至2012年,以其妻名义虚报冒领粮食直补资金1291元。2、2012年至2013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一人经手签字报销招待费9898元。3、该村将出售杨家湾山场提留的18.5万元返还杨家湾修补堰塘时,殷海东违反议事规则和“三资”管理规定,擅自将修补堰塘工程发包给该村刘某,且该项目财务手续不规范。十里办事处纪委给予殷海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广水市长岭镇李桥村干部李全俊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07年7月,因李全俊弟弟李全书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与其母毛某共同生活,原李桥村委会为李全书及其母毛某办理了农村低保,一直发放到2014年3月。但2013年2月毛某已去世,李全书多领了一年的低保金共计2940元。长岭镇纪委对李全俊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全额追缴多领的低保金。
8.随县万和镇走马岭村支部书记、主任聂青松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聂青松存在如下问题:1、违反议事规则和“三资”管理规定,擅自将香菇行南岗地约12亩作价48万元卖给殷店镇甘某,进行房地产开发。2、以“新三万活动”名义虚增工程款,套取资金1万元。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招待费开支过大。该村自2010年以来的招待费达212933元。4、2010年5月,以到温州找计划生育对象的名义租车外出公款旅游,花费2277元。万和镇纪委给予聂青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9.随县吴山镇金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云万昭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2012年,云万昭截留挪用冬季救灾款3.255万元,用于偿还村集体往来欠款,导致救灾款未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影响了困难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吴山镇纪委给予云万昭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村委会将挪用的3.255万元救灾款全额追回,发放到受灾户手中。
10.随县殷店镇谢家湾村支部书记、主任黄万青违反财经纪律案。经查,黄万青存在如下问题:1、2009年3月,黄万青以其弟的名义虚报冒领高速公路临时用地迁坟补偿款18800元。2、2011年1月,将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29000元在村集体报销。殷店镇纪委给予黄万清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11.随县吴山镇河西村支部书记、主任张向东受贿案。经查,2008年,张向东在修建原联乡村(现在河西村八组)蔡冲通村公路时收受承建方好处费5000元。吴山镇纪委给予张向东党内警告处分。
二、征地拆迁类(1件)
随县高城镇大桥村支部书记黄正兵玩忽职守案。2013年3月下旬,高城镇大桥村村民刘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平整大桥村侯家咀塆土地10余亩,施工过程中擅自将村民曹某弃之未住的三间旧房屋平毁。黄正兵未对刘某的行为进行有效阻止,也未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导致曹某与刘某发生财产权益纠纷。此事在“随州论坛”曝光,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高城镇纪委给予黄正兵党内警告处分。刘某违法占地行为已被制止,并对所占土地进行复垦。
三、干部作风类(3件)
1.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党委书记蔡洪涛作风粗暴问题。2013年3月16日14时30分左右,蔡洪涛电话通知王某到其办公室,商谈华威公司三期项目建设中王某的房屋拆迁问题。王某到其办公室后,与蔡洪涛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经医院诊断,王某为左侧乳突炎,左眼视网膜震荡,多发性外伤,左侧第7肋骨骨折。蔡洪涛身为社区党委书记,不能冷静处理问题,与群众发生厮打,造成双方人身伤害,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此后王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在劝返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不良影响。曾都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蔡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广水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高国山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2014年2月16日,高国山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公安局纪委申报其子结婚事宜,拟于当日在应山玉明酒店举行婚宴,申报宴请人数160人。当日中午,高国山在应山玉明酒店实际招待客人20桌,其中,高国山所在户政管理中队有8名干警参加宴请。事后,高国山将户政管理中队8名干警的礼金全部退还。广水市监察局给予高国山行政警告处分。
3.随县殷店镇代家湾村副书记熊兵组织干部公款外出旅游案。2013年5月,熊兵带领村干部许某、黄某一行3人租用出租车,先后到信阳鸡公山、随州大洪山、湖北武当山观光旅游,3人共支出旅游费用5000元。2014年1月,熊兵安排村会计许某在交天河口水库水费时,多开具了5000元的水费收据,用于充抵旅游费用。殷店镇纪委给予熊兵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目前,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下一步将对查实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在建立长效机制拿出具体措施,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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