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挖清障8.5公里;堤防加固8.426公里;岸坡护砌2.704公里;拆除重建小型涵管5处,新建小型涵管6处,维修加固小型涵管10处。工程总投资约为2200万元。
2.2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均水河均川镇段桩号左0+000-左2+142及桩号右0+000-右2+142段施工。
第二标段:均水河均川镇段桩号左2+170-左8+500段施工。
第三标段:均水河均川镇段桩号右2+170-右8+500段施工。
2.3项目建设地点:随县均川镇境内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施工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中小河流治理施工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或三级水利工程项目经理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并在随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备案人员相符。
3.2 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对施工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的任职。如查实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未完结工程中任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年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之前须到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的“办理指南”栏目查询。
4.3 投标人须严格按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缴纳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前须确认建行网银支付订单号与系统生成待支付的订单号一致(否则系统无缴款信息且支付款难以查询)。投标人成功缴纳费用后应实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4.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6时00分。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com)上发布。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资格后审和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随县厉山镇汉孟路108号
联系人:舒家武
电 话:0722-3339650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53号清江花园1栋2单元1602室
邮 编:430010
联系人:盛瑞
电 话:027-87712678 13307168027
电子邮件:yzjwhfgs@163.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挖清障8.5公里;堤防加固8.426公里;岸坡护砌2.704公里;拆除重建小型涵管5处,新建小型涵管6处,维修加固小型涵管10处。工程总投资约为2200万元。
2.2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均水河均川镇段桩号左0+000-左2+142及桩号右0+000-右2+142段施工。
第二标段:均水河均川镇段桩号左2+170-左8+500段施工。
第三标段:均水河均川镇段桩号右2+170-右8+500段施工。
2.3项目建设地点:随县均川镇境内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施工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中小河流治理施工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或三级水利工程项目经理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并在随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备案人员相符。
3.2 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对施工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的任职。如查实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未完结工程中任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年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之前须到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的“办理指南”栏目查询。
4.3 投标人须严格按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缴纳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前须确认建行网银支付订单号与系统生成待支付的订单号一致(否则系统无缴款信息且支付款难以查询)。投标人成功缴纳费用后应实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4.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6时00分。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com)上发布。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资格后审和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均水河均川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随县厉山镇汉孟路108号
联系人:舒家武
电 话:0722-3339650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53号清江花园1栋2单元1602室
邮 编:430010
联系人:盛瑞
电 话:027-87712678 13307168027
电子邮件:yzjwhfgs@163.com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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