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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无悔红烛“冷漠的代价”

随州法标洁具
2012/08/17 03:42:48
  抽天价烟,喝天价酒,开天价车,住天价楼,穿天价衣,挂天价画,在许多人眼中是成功的象征,是富贵的标志,是潇洒的名片,因此成了大千世界中芸芸众生梦寐追求。然而,如果人生遭遇另类“天价”的折磨,你就会心疼、懊悔、惋惜,以至痛楚万分。
    今天,我给诸君说个栽“天价秧”的真实故事。何为“天价秧”?某镇的村民甄大魁请人栽了两亩田的秧花费二万零四百元,货真价实的天价啊!按照今年的行情,请人栽一亩田的秧200元,两亩400元,即使加上一顿生活费,六百元足也,何以耗资两万之巨?要知道这两亩田水稻,年成再好,收入也不会超过三千呢。这天价秧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怎样的离奇故事呢?
    随县某镇的甄大魁,今年40开外,因为包山场手头比较宽裕,家里2亩田的秧,计划以每亩200元得价格包给附近街上的“栽秧队”栽。他不想再领略“脸朝浑水背朝天,手执鲜花水面点”的浪漫。一个电话他联系上栽秧队的队长刑道梅,说明缘由,刑队长痛快的答应了。
   接到活,刑队长急忙组织栽秧的人。钱小兰、孙春竹是多年的搭档,通知一声即可。隔壁的新媳妇王寒菊有加入栽秧队的意向,这次叫上她吧。人家开了金口,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驳了别人的面子。就是不知道新媳妇的手脚麻不麻利,会不会影响栽秧的速度。
    甄大魁犁田耖田运秧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刑道梅带着三个伙伴一大早就去了。初夏天气已经比较热了,干活就要趁天凉,不然中暑了岂不是自找苦吃?
   她们四人来到秧田。为了保证栽秧质量,有一定的行列,她们采取先用秧绳定厢,然后在定好的厢子里信手栽,这样不至于太弯曲,以免影响收割机的操作。她们两个人一盘秧架,很快就把两亩田厢子定好了。每个人的任务也定了。不知谁咕哝了一句:谁完成了任务谁回家。就这样,一场无声的栽秧大赛和潜在的悲剧同时拉开了序幕。
   插秧竞赛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三位久经沙场的老手几乎同时完成任务时,新媳妇还有两厢没栽。是新媳妇太笨吗?也许是她栽秧的经历太少,也许是她不会投机耍滑,始终保持栽秧的高质量,才影响了速度。
三个率先完成任务的女同胞,真的洗脚上田走了。扔下同伴落寞、孤独地插着秧。也许她们在心里还在耻笑这个笨拙的同伴呢。唉,既然是一起来的,为什么不一起回家呢?帮新媳妇栽完,又会占用多少时间?怪不得有句调侃中国人的话说: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这是中国人团体意识差、爱内斗的生动写照啊!
    现在你能体会到新媳妇的内心感受吗?她那颗心中一定装满羞愧、屈辱和后悔吧?
临近中午,新媳妇在一种五味杂陈的心情中,终于栽完了那两厢令她蒙羞的秧。    她觉得时间晚了,天气又热,要求甄大魁用摩托车送她回家。可甄大魁以很忙为由,拒绝了新媳妇的请求:栽秧我付了工钱,别人没要求送,你凭什么要我送?这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新媳妇受伤的心又被无情的撒上一把盐。霎时,她脑海里一片空白,为什么要来栽这个鸟秧?
    新媳妇心乱如麻,高一脚,低一脚走向回家的路。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颠簸,新家终于出现在眼前。委屈的泪花在眼眶里打转。拖着沉重的脚步,她终于来到家门口。
谁知在门口倚望好长时间的丈夫竟冒出一句:别人那么早就回家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平心而论,这是一句大实话。但对一个正伤心欲绝的人来说,特别缺少体贴和温馨,更别说新婚夫妻间的罗曼蒂克。这诘问无异于一把利剑刺向她滴血的心。
    她疯狂的跑进卧室,扑在鸳鸯锦被上嚎啕大哭,仍伤心的泪倾泻而出。丈夫随后跟进,为自己的恶语百般检讨,也没温暖她那颗冰冷的心。丈夫又安慰了几句,以为过了这一阵就好了,没在意就出去了。
俗话说:哀大莫过于心死。此时新媳妇的眼前一片漆黑。人世间都是冷漠无情的人,活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她心中萌发————家里不是有除草药吗,据说服了这种药就没有救了,其它农药还可以解毒。她找到一瓶乙草胺一饮而尽,然后端坐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解脱万岁!
    等丈夫转悠一圈再回家去看新媳妇时,新媳妇已奄奄一息,口吐白沫。从床上的被子、床单可以看到剧烈、痛苦挣扎的痕迹。丈夫被眼前的一幕吓懵了。随后歇斯底里的狂叫。迅速赶来的邻居拨打120报警。及时赶到的救护车把新媳妇送到医院抢救,可惜,为时已晚,纵然扁鹊复活也回天无力,一个鲜活的生命如一阵清风逝去。
   随着新媳妇的驾鶴西去,一场索赔风波骤起。
   媳妇能白死吗?丈夫一纸诉状把栽秧队的三个人和甄大魁告上法庭。他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人民币十万元。两个被告觉得冤枉,新媳妇自己喝药寻短见,又不是谁逼得,帐怎么算到自己头上?可死者的亲属不这么看。他们认为,新媳妇不去为甄谋栽秧,就不会发生悲剧;再加上拒绝送人也有过错,如果送了,也许事情是另一种结果。因此要负主要责任。栽秧队的三个人如果不丢下新媳妇一个人,让她自卑伤心,就不会出现自杀事件,应负次要责任。当然,丈夫埋怨式的问话对新媳妇的伤害,因为是一家人看,在此就忽略不计了。
    要想官司赢,除非死个人。这是中国几千年的光荣传统。人非正常死亡,只要能和别人沾上一点边,对不起,被沾上的就得买单。没理由?死了人就是最大的理由。而要价是凭自己的想象,只要对方拿得出。当然,对方是要还价的,如同在街上买卖衣服。中国人很多时候不习惯以法解决纠纷,他们宁可相信人,也不相信法。
    经过矛盾双方的讨价还价和法庭工作人员的大力调节,最后达成了几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甄大魁赔二万,喊新媳妇去栽秧的刑道梅一万,另外两妇女各五千。
    在本案中,赔偿者虽心有不甘,但摊上这种事也无可奈何。在此类事件中,死者家属亲属往往容易失去理智,要哭嘴不得瘪。谁不按其意愿办事,他们把死者抬到谁家去,还要放在神柜上,谁情愿招这个折腾?自认倒霉吧。再说,人家人也没有了,吃大亏了,自己钱吃亏,花钱免灾。
人们听了这个故事,在很长时间里都在讨论故事里当事人的是是非非,意见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马路越来越宽了,楼房越来越高了,人们的穿着越来越光鲜了,学历越来越高了。可人生和生活中有些宝贵闪光的东西,却渐行渐远,如同濒临灭绝的物种,越来越少。一些不该发生的悲剧,因为某些东西的缺失而一再发生,造成了双输或多输的惨痛局面。
    这个故事中新媳妇之死,出了她本身存在的问题(诸如应对挫折、打击的能力差,喜欢钻牛角尖等),导致她自戕的直接诱因是什么?难道不值得每个在滚滚红尘中,希望生活得更加和谐美好的人去思考与反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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