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为何露头就被骂?
“延迟退休”为何露头就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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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几天,“延迟退休”再度成为焦点话题。和之前一样,依旧反对声一片。长远看,退休年龄相应延长确属必然趋势,眼下的反对声浪,所聚焦的仍是“不公”二字。
延迟退休,谁支持谁反对?
2013年,人民网做的一项针对延迟退休问题的问卷中,通过支持者和反对者可以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68.6%的受访者反对延迟退休,其中,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人士反对声最高,有78.8%的受访者认为延迟退休不符合中国国情。支持延迟退休者,大多是既有养老体制的受益者,如官员和专家。政府雇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发放,是财政直接拨付的,绝没有空账之虞。
目前,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占工资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不用个人交一分钱,退休时养老金却是前者的3倍。这种不公平成为目前人们反对延迟退休的主要原因。而如果延长退休年龄,就意味着企业又要多缴五年费用,这样的负担实在太重。而许多企业已经都无力缴费,乃至逃费,使得“逃费率”逐年上升。
反对者最普遍的理由是“在工作岗位撑不到65岁”(59.6%);同时,“可能成为部分权力阶层继续保有权力的借口”(52.4%)也成为反对者的第二大隐忧。其次,给青年人就业带来压力、想尽早拿养老金享受生活都成为反对的主要因素。对普通劳动者而言,工作没有权力利益,辛辛苦苦熬了一辈子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却又赶上了延迟退休,自然心生不满。
而官员和专家大多希望延迟退休,因为这对他们最有利。延迟的不仅是工作,更是权力利益。按现在的退休年龄,一般官员到了60岁就得退,很多人都不适应这种退休后手中无权的落寞感,延迟退休则延长了他们的政治生命。专家也是如此,大学和科研院所多已高度行政化,是官场的翻版,退休的院长和教授自然比不上在位的。相对于多工作几年的权力利益,少拿几年养老金算不了什么。
学国外也可以,请先退钱
纵观近期欧美发达国家对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动向,“延长退休年龄”似乎成为一致行动。如美国准备到2027年将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7岁,日本准备从2013年-2025年将退休年龄从60岁分阶段性推迟到65岁,法国将在2018年将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至62岁,德国从2012年开始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丹麦从65岁提高到2020年的69岁。
因此,提议和支持中国搞延迟退休者都曾以国外为例,倡议与国际接轨。但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乍一看,这一改革与“生活更加美好”的人类愿望背道而驰。但需要注意的是,发达国家这一改革是以特殊的国情和原因为条件的,经济高度发达、人口严重老龄化、劳动力总供给紧张、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才是当前发达国家推行延长退休年龄制度的现实基础。
反观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在这一制度设计上,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首先,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人均GDP尚不足1万美元,“未富先老”是中国最显著的特征。其次,中国虽然出现了人口红利消失的情况,但依然存在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大军,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再次,目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虽然提高到73.5岁,也仅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5-10岁的差距。更重要的是,我国的老龄化程度、养老金压力等远小于西方高福利国家,在没有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障的情况下,又想让老年人继续延长工作,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以美国为例,人均缴纳的养老基金占月工资10.6%,这笔钱由雇主和雇员各出50%。中国人则为28%。而当初中国设计28%的缴费率,可是依照了60岁退休的标准。按60岁退休制订的缴费率,显然不能匹配可能出现的延迟退休年龄门槛。那么缴费率应该往下调多少?按高缴费率交了钱的人如何获取补偿?这些问题才是关键。
其实美国的“退休年龄”和养老基金缴纳税率就一直在动态变化,但是在美国却没有出现大部分人激烈反对这种变化的情况,原因就在于,美国的政策无论怎样变化,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多予多,取少予少”这个基本的公正准则是不变的。而我们的公众听到这种变化却强烈的感觉到一种被剥夺感,这就是我们只学别人皮毛而忽视内里的结果。
养老金“待遇”不并轨,延退仍是“以贫养富”
近日,“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消息传来,终于预示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实施了。但这并不是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要终结,改革方案只说要统一“制度”,但并没有提到“替代率”也将统一。
这次的养老金改革,几乎可以肯定会走“改革后待遇不下降”的路子。请注意改革方案中,提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这可以理解为改革前将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普涨工资,免得改革后在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时“肉疼”。更关键的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这将解决最核心的“替代率”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可能将激发另一种财富的不公平转移。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双账户”制度。个人账户的养老金,退休之后领取;统筹账户则是将现有年轻人缴费供养已经退休的人,缴费者的退休保障,则源于后来者的继续缴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相当于强制保险,统筹帐户则成了政府的“二次分配”工具。
在社保亏空日愈严重的情形下,很多个人帐户资金则被用来填补统筹帐户漏洞。在社会生活中,退休公务员的生活水平是较高的,他们养老金的来源,可能是工薪阶层的“统筹账户”。“以贫养富”的分配格局显然是不公平的。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体制,实际上是将“分配者”和“受益人”合二为一,寄望民众在这场角力中能够获胜,恐怕是一厢情愿,这种情况下实行延迟退休,实际上仍是负担的变相转移,将属于国家的责任转嫁给了普通民众,并没有解决制度不公。半小时前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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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几天,“延迟退休”再度成为焦点话题。和之前一样,依旧反对声一片。长远看,退休年龄相应延长确属必然趋势,眼下的反对声浪,所聚焦的仍是“不公”二字。
延迟退休,谁支持谁反对?
2013年,人民网做的一项针对延迟退休问题的问卷中,通过支持者和反对者可以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68.6%的受访者反对延迟退休,其中,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人士反对声最高,有78.8%的受访者认为延迟退休不符合中国国情。支持延迟退休者,大多是既有养老体制的受益者,如官员和专家。政府雇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发放,是财政直接拨付的,绝没有空账之虞。
目前,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占工资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不用个人交一分钱,退休时养老金却是前者的3倍。这种不公平成为目前人们反对延迟退休的主要原因。而如果延长退休年龄,就意味着企业又要多缴五年费用,这样的负担实在太重。而许多企业已经都无力缴费,乃至逃费,使得“逃费率”逐年上升。
反对者最普遍的理由是“在工作岗位撑不到65岁”(59.6%);同时,“可能成为部分权力阶层继续保有权力的借口”(52.4%)也成为反对者的第二大隐忧。其次,给青年人就业带来压力、想尽早拿养老金享受生活都成为反对的主要因素。对普通劳动者而言,工作没有权力利益,辛辛苦苦熬了一辈子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却又赶上了延迟退休,自然心生不满。
而官员和专家大多希望延迟退休,因为这对他们最有利。延迟的不仅是工作,更是权力利益。按现在的退休年龄,一般官员到了60岁就得退,很多人都不适应这种退休后手中无权的落寞感,延迟退休则延长了他们的政治生命。专家也是如此,大学和科研院所多已高度行政化,是官场的翻版,退休的院长和教授自然比不上在位的。相对于多工作几年的权力利益,少拿几年养老金算不了什么。
学国外也可以,请先退钱
纵观近期欧美发达国家对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动向,“延长退休年龄”似乎成为一致行动。如美国准备到2027年将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7岁,日本准备从2013年-2025年将退休年龄从60岁分阶段性推迟到65岁,法国将在2018年将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至62岁,德国从2012年开始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丹麦从65岁提高到2020年的69岁。
因此,提议和支持中国搞延迟退休者都曾以国外为例,倡议与国际接轨。但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乍一看,这一改革与“生活更加美好”的人类愿望背道而驰。但需要注意的是,发达国家这一改革是以特殊的国情和原因为条件的,经济高度发达、人口严重老龄化、劳动力总供给紧张、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才是当前发达国家推行延长退休年龄制度的现实基础。
反观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在这一制度设计上,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首先,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人均GDP尚不足1万美元,“未富先老”是中国最显著的特征。其次,中国虽然出现了人口红利消失的情况,但依然存在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大军,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再次,目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虽然提高到73.5岁,也仅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5-10岁的差距。更重要的是,我国的老龄化程度、养老金压力等远小于西方高福利国家,在没有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障的情况下,又想让老年人继续延长工作,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以美国为例,人均缴纳的养老基金占月工资10.6%,这笔钱由雇主和雇员各出50%。中国人则为28%。而当初中国设计28%的缴费率,可是依照了60岁退休的标准。按60岁退休制订的缴费率,显然不能匹配可能出现的延迟退休年龄门槛。那么缴费率应该往下调多少?按高缴费率交了钱的人如何获取补偿?这些问题才是关键。
其实美国的“退休年龄”和养老基金缴纳税率就一直在动态变化,但是在美国却没有出现大部分人激烈反对这种变化的情况,原因就在于,美国的政策无论怎样变化,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多予多,取少予少”这个基本的公正准则是不变的。而我们的公众听到这种变化却强烈的感觉到一种被剥夺感,这就是我们只学别人皮毛而忽视内里的结果。
养老金“待遇”不并轨,延退仍是“以贫养富”
近日,“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消息传来,终于预示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实施了。但这并不是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要终结,改革方案只说要统一“制度”,但并没有提到“替代率”也将统一。
这次的养老金改革,几乎可以肯定会走“改革后待遇不下降”的路子。请注意改革方案中,提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这可以理解为改革前将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普涨工资,免得改革后在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时“肉疼”。更关键的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这将解决最核心的“替代率”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可能将激发另一种财富的不公平转移。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双账户”制度。个人账户的养老金,退休之后领取;统筹账户则是将现有年轻人缴费供养已经退休的人,缴费者的退休保障,则源于后来者的继续缴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相当于强制保险,统筹帐户则成了政府的“二次分配”工具。
在社保亏空日愈严重的情形下,很多个人帐户资金则被用来填补统筹帐户漏洞。在社会生活中,退休公务员的生活水平是较高的,他们养老金的来源,可能是工薪阶层的“统筹账户”。“以贫养富”的分配格局显然是不公平的。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体制,实际上是将“分配者”和“受益人”合二为一,寄望民众在这场角力中能够获胜,恐怕是一厢情愿,这种情况下实行延迟退休,实际上仍是负担的变相转移,将属于国家的责任转嫁给了普通民众,并没有解决制度不公。半小时前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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