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被指垄断暴利
4月21日,国度发改委捕嗌冁宣告废止《食盐专营答应证治理办法》。中国盐业总公司则在当天发表捕嗌冁称,废止该办法并不是破除食盐专营。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实属误读。
不时以来,关于中盐以及各盐业公司“暴利”的责备一直存在。据媒体报道,目前,市场上食用盐的批发价广泛在2600元/吨,零售价为2200元/吨,大型食品厂可以从省盐业公司以600至700元/吨的价钱零售到食用盐,而小型食品厂则必需在当地盐业公司拿货,拿货价近1000元/吨。经过专营的食盐,从车间到市场终端,价钱进步了近十倍。
与此同时,中盐公司也屡次受到“炮轰”,被指阻挡盐业治理体制变革。早在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就地下责备中盐公司。他说,中国盐业专营制度变革应该加速推动,要破解国企垄断运营,然而中国盐业总公司阻挡这场变革。陈国卫曾任国度经贸委运转局副局长,分管盐业。
暗藏在中国食盐流通行业“暴利”的表象背地的,则是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盐业监管机关和运营者混为一体并由此带来种种问题的致命体制缺点。 中国经济法学钻研会理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钻研核心主任孙晋教授则示意,盐业公司掌握着食盐消费。消费企业的效益主要取决于食盐计划,这便等于是盐业公司控制着食盐定点消费企业的“命门”,细致体往常:在制订食盐计划中,盐业公司向制盐企业索要各种补贴、回扣;在食盐计划执行过程中,各地盐业公司以运费补贴、仓储补贴、回笼货款奖励、销售奖励等项目降低了被列为国度指令性价钱的食盐价钱。
国度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此前撰文称,中国盐业体制政企不分,专营权和监管权合二为一,招致许多中央专营扩充化,监管弱化。我国大部分地域的盐政治理和运营队伍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各地盐务局是盐业治理政策的制订者、盐政执法者、消费企业的上级主管,同时又是盐产品的运营者。
孙晋示意,食盐专营体制最终须要与时俱进中止变革,将食盐专营体制中止必要的变革,分为经营和监管两大环节,经营交给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政府做好制订好规定和执行好规定即加强市场监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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