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警方成功侦破南郊“7.5”杀人案
曾都警方成功侦破南郊“7.5”杀人案
2013年7月5日7时许,两名男子窜至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二组,用弓弩发射“捕狗镖”射死一狗子,被狗的主人徐某发现(男,53岁)发现,徐及其子小龙(化名,26岁)上前制止,持铁锹与与两名盗狗贼搏斗,两男子气急败坏,竟使用催泪瓦斯喷向徐某父子,同时利用弓弩发射注射装置射向两人,徐某被射中后当即倒地。作案后,两人骑摩托车往北逃走。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子小龙被送往市中心医院救治。
接到报警后,曾都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志坚、副局长陈勇、刑侦大队长李鸿迅速组织刑侦大队全体民警赶赴现场,成立破案专班,全力开展侦破工作。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秀国获悉后于当天上午即带领刑侦支队、技侦支队、网侦支队民警亲临现场,参与指导侦查工作。
经现场调查及勘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是两名30多岁,操随州本地口音的男青年,作案时驾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技术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后,提取了犯罪嫌疑人射伤徐某的注射装置。
案发当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成的侦查工作专班,认真分析案情,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曾都公安分局连夜印制悬赏通告,在随州城区及曾都、随县广泛张贴,发动群众,征集破案线索。随后,破案指挥部组织曾都、随县的公安民警分组对辖区内的有关行业及医疗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
7月7日14时许,侦查专班民警通过调查访问获得重大线索:随县高城镇嵩垛村的张某、成某二人平时喜欢结伙用弓弩打狗子,个体特征与作案人相符,有作案嫌疑。经对相关信息进行深度研判,发现案发后张某和成某二人有反常表现。张某,男,1975年2月6日生,随州市随县高城镇嵩垛村十五组人,曾因盗窃被判刑四年半;成某,男,1981年6月20日生,随州市随县高城镇嵩垛村十五组人。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成某、张某二人已逃往殷店镇大山深处,专班民警在市局副局长蔡秀国统一指挥下,于7月7日晚赶赴随县殷店、高城等乡镇,在市局有关部门和随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连夜设卡堵截,开展查缉工作。8日晚,经侦控,发现犯罪嫌疑人从殷店岩子河正朝高城方向逃去。高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迅速上路堵截,将犯罪嫌疑人成某抓获。经审讯,成某对其伙同张某用弓弩射伤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成某的交待,7月9日上午8时,民警从其亲戚成某某(男,51岁,随县殷店镇双河村人)家中缴获成某作案用的弓弩及毒镖90余支。
10日上午8时许,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查缉压力,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
据犯罪嫌疑人成某、张某交待:成、张二人自2012年8月份以来,纠结在一起,盗杀狗子,从中谋利。
7月5日凌晨3点多钟,成某、张某二人骑摩托车,带着弓弩出门,窜至高城的石门、万店的九里岗,北郊的七里塔等地盗杀五条狗子,两人将狗子卖给城区一收购点,在北郊两水街上吃罢后两人又过河到南郊,在河边射了一只黑色的狗子,狗子往附近一个湾子里跑,成、张二人在后面追,在一排房子侧边狗子倒下,成某去捡狗子,被徐某发现,由此引发命案。俩人作案后,顺河边往厉山方向跑,到厉山经封江回到高城,上午10点多钟,成、张二人回到家中。后俩人先后逃到殷店、高城,直至被抓。
经工作确认,死者徐某系生前被他人用弓弩发射的注射装置射中后死亡,经鉴定:该注射装置和死者心血中均含氯化琥珀胆碱成分。(氯化琥珀胆碱,别名琥胆或者司可林,为去极化型肌松药,此药作用快,持续时间短,静脉注射后首先引起短暂的肌束震颤,一分钟内即出现肌松作用,通常从颈部肌肉开始,逐渐波及肩胛,腹部和四肢,2分钟时作用达高峰,通常于5分钟内作用消失。临床常用于全麻下气管插管和手术中维持肌松)。
目前,犯罪嫌疑人成某、张某及涉嫌包庇的成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家装活动
- 家装攻略 | 装饰你美丽的卫生间05-26
- 家装攻略 | 高层住宅几层最好 <四>05-27
- 家装攻略 | 你家的庭院也可以这样設計噢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