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公司老总诈骗328万元 随县公安成功追回被骗巨款
骗子将QQ改成与公司老总一模一样,再叫公司财务人员转账汇款,通过这种方式在网络上进行诈骗。结果,随县的一位公司出纳还真信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328万元转到了骗子的账户上,直到转账后去核实时,才知道被骗了。
接到报警后,随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联系随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成功止付大部分涉案资金,为受害公司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并在3天内成功抓获2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
3月15日上午10时02分,随县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花(化名)急匆匆来到随县公安局厉山派出所报警,“警察同志,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公司有一笔328万元的款被骗了。”
经民警了解,小花称3月14日下午4点,正在上班的她收到自称是随县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大山(化名)的QQ好友申请,添加后对方称公司要进行年审。对方报出了公司的名称和公司在该行的开户行和账号,小花便信以为真了。
3月15日上午,这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大山把小花拉进了一个以公司全称为名的QQ群。在群里,小花发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都在里面,而且QQ所用的名字和其公司老总姓名和头像一样,资料介绍也显示为所在公司的名称,她便误以为这个群里QQ就是公司老总的。
之后,群里的董事长在群里和小花说公司要进行年检,让她和大山对接,这让小花放松了警惕。
随后,群里的董事长称自己在外面和客户谈了一笔328万元的合同,对方要求先付款,让小花做加急处理,并发来了对方公司的名称和账户。
眼见董事长催的这么急,小花没有多想便用网银将328万元转账到了董事长提供的账户上。转款后,小花找财务负责人去核实情况,才知道受骗了。
由于骗子随时可能将资金转移,情况十分危急,办案民警马上与随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96110联系,经查其中70万元在小花报警前就已被骗子取走,剩余258万元仍在小花支付的公司账户中。在随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的努力下,258万元涉案资金最终被成功拦截。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调查,70万元被提取到一个名为杨某的银行卡中,目前该卡也被冻结,但资金已经流出。
刑侦民警调查发现,涉案的资金都流向江苏淮安的蒋某和杨某的银行卡中。经研判,民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备后立马连夜赶往江苏,于3月16日19时在出租屋中将蒋某抓获,经过专案组民警的努力,案发33小时后第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案,随后在18日在江苏淮安将杨某抓获归案,至此接收涉诈资金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审讯,民警发现蒋某和杨某是同学,两人因贷款和欠债,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开设账户。两人在明知不法人员利用自己银行卡进行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供诈骗分子获取非法利益。目前,两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随县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县警方提醒:财务人员网上转账时切记一定要跟相关人员核查无误后再转账。转账时尽量不要选择实时到账,一旦发觉被骗,公安机关也能够及时采取止付措施冻结骗子的银行账户。其次骗子也会利用电子银行回执单增强迷惑性,但这些所谓的转账交易截图都可以通过人工涂改形成。广大市民特别是财务人员在接到转账的短信、电话时,一定要再三核实,多加小心。
(来源:平安随县)
接到报警后,随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联系随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成功止付大部分涉案资金,为受害公司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并在3天内成功抓获2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
3月15日上午10时02分,随县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花(化名)急匆匆来到随县公安局厉山派出所报警,“警察同志,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公司有一笔328万元的款被骗了。”
经民警了解,小花称3月14日下午4点,正在上班的她收到自称是随县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大山(化名)的QQ好友申请,添加后对方称公司要进行年审。对方报出了公司的名称和公司在该行的开户行和账号,小花便信以为真了。
3月15日上午,这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大山把小花拉进了一个以公司全称为名的QQ群。在群里,小花发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都在里面,而且QQ所用的名字和其公司老总姓名和头像一样,资料介绍也显示为所在公司的名称,她便误以为这个群里QQ就是公司老总的。
之后,群里的董事长在群里和小花说公司要进行年检,让她和大山对接,这让小花放松了警惕。
随后,群里的董事长称自己在外面和客户谈了一笔328万元的合同,对方要求先付款,让小花做加急处理,并发来了对方公司的名称和账户。
眼见董事长催的这么急,小花没有多想便用网银将328万元转账到了董事长提供的账户上。转款后,小花找财务负责人去核实情况,才知道受骗了。
由于骗子随时可能将资金转移,情况十分危急,办案民警马上与随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96110联系,经查其中70万元在小花报警前就已被骗子取走,剩余258万元仍在小花支付的公司账户中。在随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的努力下,258万元涉案资金最终被成功拦截。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调查,70万元被提取到一个名为杨某的银行卡中,目前该卡也被冻结,但资金已经流出。
刑侦民警调查发现,涉案的资金都流向江苏淮安的蒋某和杨某的银行卡中。经研判,民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备后立马连夜赶往江苏,于3月16日19时在出租屋中将蒋某抓获,经过专案组民警的努力,案发33小时后第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案,随后在18日在江苏淮安将杨某抓获归案,至此接收涉诈资金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审讯,民警发现蒋某和杨某是同学,两人因贷款和欠债,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开设账户。两人在明知不法人员利用自己银行卡进行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供诈骗分子获取非法利益。目前,两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随县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县警方提醒:财务人员网上转账时切记一定要跟相关人员核查无误后再转账。转账时尽量不要选择实时到账,一旦发觉被骗,公安机关也能够及时采取止付措施冻结骗子的银行账户。其次骗子也会利用电子银行回执单增强迷惑性,但这些所谓的转账交易截图都可以通过人工涂改形成。广大市民特别是财务人员在接到转账的短信、电话时,一定要再三核实,多加小心。
(来源:平安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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