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企业 作提示 防风险——随州中院开展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企业 作提示 防风险——随州中院开展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
近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涉企纠纷案件的调研,结合走访企业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就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和防范的法律风险制作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并结合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开展宣讲。
5月31日上午,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立志带着《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来到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在详细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环保、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后,王立志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并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五个方面,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和防范的法律风险进行讲解提示。
“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保障,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才能行稳致远。我们法院有专业优势,会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不断成长。”王立志说。
“这个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很实用,对我们企业经营者来说,一般更关注生产效益,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为没有专业的法律判断,很多时候发生了纠纷损失了利益时,才后知后觉。随州中院这份《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从专业的角度对企业经营管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给我们打了一剂法律上的预防针,为今后企业经营提供了安全保障。”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诗银说到。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共有五个部分25条,从企业合同订立、企业合同履行、企业治理、企业劳动用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五个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进行参考,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
开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宣讲是随州中院司法服务进企业的重要内容,也是该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该院制定《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方案》,明确院领导定点联系辖区重点企业,成立相应服务组,开展常态化走访联系,进企业、问需求、议对策、防风险,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地见效。
近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涉企纠纷案件的调研,结合走访企业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就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和防范的法律风险制作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并结合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开展宣讲。
5月31日上午,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立志带着《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来到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在详细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环保、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后,王立志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并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五个方面,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和防范的法律风险进行讲解提示。
“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保障,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才能行稳致远。我们法院有专业优势,会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不断成长。”王立志说。
“这个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很实用,对我们企业经营者来说,一般更关注生产效益,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为没有专业的法律判断,很多时候发生了纠纷损失了利益时,才后知后觉。随州中院这份《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从专业的角度对企业经营管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给我们打了一剂法律上的预防针,为今后企业经营提供了安全保障。”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诗银说到。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共有五个部分25条,从企业合同订立、企业合同履行、企业治理、企业劳动用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五个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进行参考,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
开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宣讲是随州中院司法服务进企业的重要内容,也是该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该院制定《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方案》,明确院领导定点联系辖区重点企业,成立相应服务组,开展常态化走访联系,进企业、问需求、议对策、防风险,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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