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5年,花费几十万养着女方及其家人,对方却还说要分手
19楼APP用户@小七麻咪
有个朋友恋爱五年了,现在不知道要不要继续。
先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男,89年,普通打工一族,目前五险一金后年收入约7万,外地人,柯桥一镇上买了一套两居室,目前在杭州工作。
女,98年,目前无业,与男老家是一个地方人,16年恋爱,17年8月生一个女儿,孩子1岁半前基本女方在带,男方每个月上班的钱保险税后约5000都交给了女方,男方母亲由于未帮忙带小孩每个月给2000给女方,并且17年怀孕开始,女方父母多次以家中没有钱生活为由让男方出钱补贴家用。
女方有1个哥哥,1个姐姐,还有1个异父异母的妹妹,但是由于哥哥常年赌博,嫂子已经离开,1个姐姐离婚又嫁人,妹妹还小差不多十三四岁还在读书。
虽然不多每次就要个两三千,但是由于男方每个月赚的钱已经给了女方支配,额外拿不出钱了,女方就要求男方问男方父母借,男方三年差不多问父母借了3万多给女方父母。
19年的时候,本身考虑领取结婚证的两人,由于家庭原因没有协商到一起。
女方从16年恋爱到19年初两年时间没有上班,所有经济开销都由男方及其父母承担。另外,16年刚认识的时候,女方哥哥还问男方借了七八千元钱,直至意外去世都没有提过要还。
男方父母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想让两人领取结婚证。因为之前借给女方这边4万多块,加上从16到19年期间男方工资都给了女方,男方父母就想聘礼给个2万,再给女方买1万元左右的首饰,就这样领证结婚。结完婚孩子由男方妈妈带,女方去上班,男方的工资不再全部交给女方,因为三年下来觉得她不太会持家,男方工资十八九万不够她花,还问男方父母借了几万。
男方父母要求,结完婚男方工资用来养育孩子和维持日常开销,女方工资拿一部分养孩子,另一部分可以给她自己的父母寄回去。
女方主张,男方工资以后还是全部交给自己,并且认为借的钱和彩礼钱要分开,彩礼要10万,借的钱可以还3万。当时就因为这个数字双方没有谈妥,婚事再次搁浅,孩子当时已经1岁多了,户口上在男方家的。
19年开始,女方开始上班,一年内换了5家单位,每一家最多干两三个月就说干不下去了,最少的一家干了20多天,中间基本上要休息个把月再重新找。久而久之男方父母对女方意见比较大了,觉得她孩子也不管,班也不好好上。赚钱少,买东西大手大脚,买衣服说百八十的太差,动不动就要买几大百的一套。
20年9月,男方父母觉得要给男方一点压力(老家的房子和男方现在的代步轿车都是父母全款给置办的),商量过后给他在绍兴又首付了一套两居室房,首付款父母出的(其中一部分借来的),让男方赚的钱还月供,这样男方的钱就没办法给女方了,为此男女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女方认为不应该再买一套房,给他们那么大的压力,并且主张既然她给男方生了孩子,男方就应该养她,她父母如果需要帮助男方也应该尽力。
男方觉得她好吃懒做,花钱大手大脚,实在是养不起。要么就两个人都好好上班,男方工资一部分还房贷,一部分养女儿,女方的钱她自己随意支配,结婚还是按照早一年说的,借的钱不用还(19年到买房之前男方工资赚的钱依然全部给了女方)。
女方及其家人不同意买房,说如果一定要买就分手。最终男方还是按揭了一套两居室,因为不再有钱给女方,女方要分手。
男方现在很迷茫,以前憧憬的爱情,现在被日常琐事消磨殆尽,感觉无能无力,既想挽回又想放弃。因为自己没有什么大的能力,也怕女方离开后自己带个女儿找不到老婆。
如果你是男方,你会怎么办?
有个朋友恋爱五年了,现在不知道要不要继续。
先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男,89年,普通打工一族,目前五险一金后年收入约7万,外地人,柯桥一镇上买了一套两居室,目前在杭州工作。
女,98年,目前无业,与男老家是一个地方人,16年恋爱,17年8月生一个女儿,孩子1岁半前基本女方在带,男方每个月上班的钱保险税后约5000都交给了女方,男方母亲由于未帮忙带小孩每个月给2000给女方,并且17年怀孕开始,女方父母多次以家中没有钱生活为由让男方出钱补贴家用。
女方有1个哥哥,1个姐姐,还有1个异父异母的妹妹,但是由于哥哥常年赌博,嫂子已经离开,1个姐姐离婚又嫁人,妹妹还小差不多十三四岁还在读书。
虽然不多每次就要个两三千,但是由于男方每个月赚的钱已经给了女方支配,额外拿不出钱了,女方就要求男方问男方父母借,男方三年差不多问父母借了3万多给女方父母。
19年的时候,本身考虑领取结婚证的两人,由于家庭原因没有协商到一起。
女方从16年恋爱到19年初两年时间没有上班,所有经济开销都由男方及其父母承担。另外,16年刚认识的时候,女方哥哥还问男方借了七八千元钱,直至意外去世都没有提过要还。
男方父母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想让两人领取结婚证。因为之前借给女方这边4万多块,加上从16到19年期间男方工资都给了女方,男方父母就想聘礼给个2万,再给女方买1万元左右的首饰,就这样领证结婚。结完婚孩子由男方妈妈带,女方去上班,男方的工资不再全部交给女方,因为三年下来觉得她不太会持家,男方工资十八九万不够她花,还问男方父母借了几万。
男方父母要求,结完婚男方工资用来养育孩子和维持日常开销,女方工资拿一部分养孩子,另一部分可以给她自己的父母寄回去。
女方主张,男方工资以后还是全部交给自己,并且认为借的钱和彩礼钱要分开,彩礼要10万,借的钱可以还3万。当时就因为这个数字双方没有谈妥,婚事再次搁浅,孩子当时已经1岁多了,户口上在男方家的。
19年开始,女方开始上班,一年内换了5家单位,每一家最多干两三个月就说干不下去了,最少的一家干了20多天,中间基本上要休息个把月再重新找。久而久之男方父母对女方意见比较大了,觉得她孩子也不管,班也不好好上。赚钱少,买东西大手大脚,买衣服说百八十的太差,动不动就要买几大百的一套。
20年9月,男方父母觉得要给男方一点压力(老家的房子和男方现在的代步轿车都是父母全款给置办的),商量过后给他在绍兴又首付了一套两居室房,首付款父母出的(其中一部分借来的),让男方赚的钱还月供,这样男方的钱就没办法给女方了,为此男女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女方认为不应该再买一套房,给他们那么大的压力,并且主张既然她给男方生了孩子,男方就应该养她,她父母如果需要帮助男方也应该尽力。
男方觉得她好吃懒做,花钱大手大脚,实在是养不起。要么就两个人都好好上班,男方工资一部分还房贷,一部分养女儿,女方的钱她自己随意支配,结婚还是按照早一年说的,借的钱不用还(19年到买房之前男方工资赚的钱依然全部给了女方)。
女方及其家人不同意买房,说如果一定要买就分手。最终男方还是按揭了一套两居室,因为不再有钱给女方,女方要分手。
男方现在很迷茫,以前憧憬的爱情,现在被日常琐事消磨殆尽,感觉无能无力,既想挽回又想放弃。因为自己没有什么大的能力,也怕女方离开后自己带个女儿找不到老婆。
如果你是男方,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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