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随州各大中小学2019秋季招生公告,附招生范围、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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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树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公示
一、铁树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范围:烈山大道以西、青年路以北、清河路以南、沿河大道以东及楚风社区、铁树社区。
二、中班(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大班(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提供资料:户口簿(城区户口)、出生证明、房产证(片区内孩子父母所有房产证明)及以上复印件
五、资料收取时间:6月22日到楚风校区招生报名处领取登记表并提供上述资料。
曾都区铁树学校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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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郊五眼桥中学2019年秋季招生须知
★招生范围
随父母长期居住在北郊现辖区且户口在随州城区的学生,属五眼桥中学的招生对象。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学生本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3)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条的相关证件(如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等)
(4)近期彩色2寸照片两张
★报名及审证件时间
2019年6月29日
上午8:00-1:30
下午2:30-5:30
★逾期不予办理
录取及注册
1、登记结束后对范围内就读我校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录取公布时间:7月3日上午9:00
3、注册时间:7月9日
附新生入学流程
准备材料一登记一录取公示一注册一分班一入学
★北郊现辖区:陆家河村、双寺村、烽火山村、汲水河村、磙山村、七里塘村、烟墩包村、九间屋村、碾子巷社区、八里岔社区、亚通社区、黄龙社区、楚风社区、花溪社区、孔家坡社区
曾都区北郊五眼桥中学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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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岁丰中心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报名须知
一、招生范围
①青年路以北,清河路以南,沿河大道以西,厥水河以东地区;②原二米厂巷道以北,青年路以南,西护城河至汉东路以西厥水河以东地区
二、报名须提供资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三代同堂,且学生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证明。
(2)父母双方及学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且能反映出父母与孩子间的监护关系,否则需另提供其监护关系的材料。)
(3)进城务工及经商子女,需提供在城区交两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原件及证明材料或在招生范围内经商的营业执照。
(4)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六年级学籍号。
三、范围内新生报名及审核证件时间
2019年7月2日上午8:00~11:50
下午3:00~5:00
逾期不予办理
入户调查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2日
温馨提示:所有学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招收类别
一年级新生(须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新生(须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西城岁丰中心学校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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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2019年秋季招生须知
★招生范围
随父母长期居住在原铁路以西、烈山大道以东、花溪河以南、解放路以北;烈山大道以西,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不含原铁树生活区),解放路以北。且户口在随州城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属实验中学的招生对象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小学学籍卡片(或学籍号);
(4)近期彩色2寸照片两张
★报名及审核证件时间:
2019年6月15日
上午7:30-11:30
下午230-5:30
逾期不予办理
★入户调查时间
学校组织专班于6月23-28日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就读学生入学资格
★特别提醒
范围内学生报名审核时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曾都区实验中学
二⊙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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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东关学校2019年秋附属幼儿园招生公告
东关学校附属幼儿园今年秋季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6月23日(一天)
二、登记条件
1、大班新生年龄:五周岁(2014年8月31号以前出生);中班新生年龄:4周岁(2015年8月31号以前出生)
2、新生户口:曾都区城区户口
3、新生家庭住址: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原铁树集团前生活区除外)、舜井大道以西。
4、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三、登记时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1、新生和父母户口薄、新生出生证明、新生预防接种证、父母亲身份证及父母亲房产证。(五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完全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新生,若新购房屋产权证未办,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证件登记。
3、确属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三代同堂,父母没有其他房产的,可带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房产证,但要拿出相关有效证件。
4、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近两年养老保险证明(曾都区养老保险局出具),片区内购房或有长期租住协议;外来经商人员:须在我校招生范圈内经商,有营业执照井正常营业,片区内购房或有长期租住协议。
备注:1、登记地点:一(2)班教室(中教学楼一楼)
2、已登记的学生于7月6日看榜,榜上有名者可办理相关手续
曾都区东关学校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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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东关学校2019年秋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东关学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6月22日(一天)
二、登记条件
1、新生年龄:六周岁(2013年8月31号以前出生)。
2、新生户口:曾都区城区户口(含东城、西城、南郊、北郊)
3、新生家庭住址: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原铁树集团前生活区除外)、舜井大道以西
4、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三、登记时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1、新生和父母户口簿、新生出生证明、父母亲身份证及父母亲房产证。(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完全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新生,若新购房屋产权证未办,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证件登记。
3、属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三代同堂,父母没有其他房产的,可带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房产证,但须出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可的无房证明
4、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近两年养老保险证明(曾都区养老保险局出具),片区内购房或有长期租住协议;外来经商人员:须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有营业执照井正常营业,片区内购房或有长期租住协议。
备注
1、登记地点:一(2)班教室(中教学楼一楼)。
2、已登记的学生于7月6日到校看榜,榜上有名者可办理相关手续。
3、片区内的适齡学生如果同时在其他学校登记报名,或已取得其他学校入学通知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曾都区东关学学校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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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实验小学2019-2020学年度招生简章
一、招生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区域执行适龄儿童按照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指监护人)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招生范围:
1.住址:解放路以南,汉东路以北,龙门街至市中心医院,东护城湖延伸至汉东路以西,西护城湖以东至汉东路
2.户籍:曾都区城区户口(东城、西城、南郊、北郊)
三、招生学段及年龄
1.幼儿园大班:5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一年级: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四、出示证件
孩子父母的房产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入学资格,学校将把房产证、户口簿复印件拿到不动产局、公安局验证,如发现假证,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五:登记时间
2019年6月29日上午8:00——下午4:00,逾期不予办理
六:审核证件时间
2019年7月1日——7月12日
七:发入学通知时间
2019年7月13日
曾都区实验小学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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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铁树学校2019年秋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铁树学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6月30日
二、登记条件
1、新生年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新生户口:曾都区城区户口(含东城、西城、南郊、北郊)
3、新生家庭住址:烈山大道以西、青年路以北、清河路以南、沿河大道以东及原铁树社区、楚风社区
4、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三、登记所需相关证件
1、新生和父母户口簿、新生出生证明、父母亲身份证及父母亲房产证(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完全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新生,若新购房屋产权证未办,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证件登记。
3、属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三代同堂且新生父母没有其他房产(须出具市不动产中心盖章的无房证明),可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4、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曾都区养老保险局出具)、片区内购房的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协议和社区长住证明。
5、来外经商人员:须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有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片区内购房的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协议和社区长住证明。
四、登记地点:铁树小区雅楼一楼
五、已登记的学生学校将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时间7月3日至7月10日),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片区内的适龄学生如果同时在其他学校登记报名,或已取得其他学校入学通知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曾都区铁树学校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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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铁树学校2019年秋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铁树学校今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7月3日
二、登记条件:
1、新生户口:曾都区城区户口(含东城、西城、南郊、北郊)
2、新生家庭住址:烈山大道以西、青年路以北、清河路以南、沿河大道以东及原铁树社区、楚风社区。
3、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三、登记所需相关证件 父母亲
1、新生和父母户口簿、新生出生证明、父母亲身份证及房产证(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完全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新生,若新购房屋产权证未办,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证件登记。
3、属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三代同堂且新生父母没有其他房产(须出具市不动产中心盖章的无房证明),可带祖父母或外祖父的房产登记证
4、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曾都区养老保险局出具)、片区内购房的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协议和社区长住证明。
5、来外经商人员:须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有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片区内购房的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协议和社区长住证明。
5、来外经商人员:须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有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片区内购房的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协议和社区长住证明。
四、登记地点:铁树小区雅楼一楼
五、已登记的学生学校将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时间7月3日——7月10日),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片区内的适龄学生如果同时在其他学校登记报名,或已取得其他学校入学通知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9年6月27日
曾都区铁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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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胜利学校2019年秋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招5个班250人。
二、招生范围、对象:随父母在招生范围内长期居住,且户口在高新区城东新区(熊家村、裕民村、建设村、吴家老湾、十里铺、望城岗、下农场)。住房所在范围:东至文峰大道,南至文化公园路,西至随信公路,北至新316国道区域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年满六周岁(公历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限适龄儿童父母在招生区域范围内务工或经商两年以上
三、入学审批条件:(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全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
2、父母结婚证、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或孩子本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入住证明(近期连续三个月水电费缴纳回执或发票);
4、出生医学证明。
5、进城务工人员另提供在辖区范围内就业证明及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提供);外来经商人员另提供辖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
四、登记时间:
1、报名:7月6-7日:2、资格审查、入户调查;7月8-18日:3、名单公布:7月20日
五、提醒事项: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所提供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招生联系电话:0722-3337696,15972781129
2019-6-28
附加:城东公租房的孩子就读:1.户口在辖区,孩子户口必须与租房人在一起。 2.有租房协议,无户口的,社保只认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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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北郊五眼桥小学2019-2020学年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曾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曾教发[2019]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区域,执行适龄儿童按照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监护人)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城区户口,家庭住址在舜井大道以东,解放路以北,原铁路以西,青年路以南;清河路以南,烈山大道以东,青年路以北,交通大道以西。
2、居住地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进城经商(指有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和进城务工(有城区养老保险)人员子女。
三、招生学段及年龄
1、幼儿园中班:四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幼儿园大班:五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一年级: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四、有关说明
1、携带孩子父母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报名时,需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入学资格。
2、携带孩子一同来校,参加学校的入学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入学。特别提醒: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伪造假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登记报名时间
1、7月3日-4日:进行户籍为城区户口、住址在我校辖区内的学生登记。
2、7月5日:进行辖区内进城务工、进城经商人员子女的登记工作。
3、7月6日:学校组织专班入户调查学生入学资格。
4、7月7日:公示拟招收学生名单。
5、7月14日:发放片内入学对象入学通知书。
登记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招生咨询电话:0722-7026220 0722-7075788
五眼桥小学
2019年6月26日
曾都区北郊五眼桥小学20192020学年度招生补充通知
登记时需提供的就读证明材料:
1、所有适龄儿童需提供出生证明。
2、城区户口,居住地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提供全家户口薄(户口薄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页),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2张水电费交缴回执或发票)。
3、城区户口,居住地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如父母无房产,和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需到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
4、进城务工需提供近2年曾都城区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长期租房合同、3张水电费交缴回执或发票)、提供全家户口薄(户口薄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页),父母身份证。
5、外来经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长期租房合同、3张水电费交缴回执或发票)、提供全家户口薄(户口薄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页),父母身份证
温馨提示: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A4复印件。
五眼桥小学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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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季梁学校2019年秋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生8个班400人,七年级7个班325人(七年级不提供住读)。学前班150人。
二、招生范围:
随父母在招生范围内长期居住,且户口在高新区城东新区。
季梁学校:小学东起望城岗村属地,南至白云河(府河),西至张家板桥至紫石桥壕沟,文化公园路以北、文峰大道以东、站前大道以南交汇区域,加新铁路以北寨湾居委会。
胜利学校:东至文峰大道,南至文化公园路,西至随信公路,北至新316国道区域。
小学一年级招生8个班400人,七年级7个班325人(七年级不提供住读)。学前班150人。
二、招生范围:
随父母在招生范围内长期居住,且户口在高新区城东新区。
季梁学校:小学东起望城岗村属地,南至白云河(府河),西至张家板桥至紫石桥壕沟,文化公园路以北、文峰大道以东、站前大道以南交汇区域,加新铁路以北寨湾居委会。
胜利学校:东至文峰大道,南至文化公园路,西至随信公路,北至新316国道区域。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年满六周岁(公历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少儿年满五周岁(公历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招生区域内户口、本人或监护人有区域内永久性住房。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限适龄儿童父母在招生区域范围内务工或经商两年以上。
小学及七年级转入学生必须具备招生范围内户籍,且有永久性住房。
小学一年级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年满六周岁(公历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少儿年满五周岁(公历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招生区域内户口、本人或监护人有区域内永久性住房。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限适龄儿童父母在招生区域范围内务工或经商两年以上。
小学及七年级转入学生必须具备招生范围内户籍,且有永久性住房。
四、入学审批条件:(以下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全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
2、父母结婚证、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或孩子本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入住证明(3张水电费缴纳回执或发票);
4、出生医学证明。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另提供在辖区范围内就业证明及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提供);外来经商人员另提供辖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
五、登记时间:
1、小学及七年级报名:7月6-7日;学前班:7月8日。
2、资格审查、入户调查:7月8-18日;
3、名单公布:7月20日;
六、登记地点及流程:
(一)地点:一号教学楼一楼登记处。
(二)流程:1、在门卫室领取报名顺序号(录取不以报名先后为依据,以资格审查为准)及学位登记表;2填写学位登记表;3、在登记处相应窗口上交登记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醒事项: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所提供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联系电话:0722—7051588
1、全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
2、父母结婚证、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或孩子本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入住证明(3张水电费缴纳回执或发票);
4、出生医学证明。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另提供在辖区范围内就业证明及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提供);外来经商人员另提供辖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
五、登记时间:
1、小学及七年级报名:7月6-7日;学前班:7月8日。
2、资格审查、入户调查:7月8-18日;
3、名单公布:7月20日;
六、登记地点及流程:
(一)地点:一号教学楼一楼登记处。
(二)流程:1、在门卫室领取报名顺序号(录取不以报名先后为依据,以资格审查为准)及学位登记表;2填写学位登记表;3、在登记处相应窗口上交登记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醒事项: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所提供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联系电话:0722—7051588
2019-6-28
特别提醒:范围内学生报名审核时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生将自动被取消录取资格,并由该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刑法》关于伪造房产证和户口本的规定:户口本和房产证都属于国家机关用于证明物权关系、户籍身份信息的证件。伪造房产证、户口本的,可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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