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评论
随县网_随县论坛_随州随县论坛网

网爆:随县安居派出所副所长陈寿生为他人掮事

清风自来
2016/10/16 09:21:54

近日随州市民在网上爆料:随县安居派出所副所长陈寿生为他人掮事  以下是详细内容:各位朋友,我叫喻信珍,是西城办事处一名普通市民,下面我向大家陈述一段随县安居镇公安派出所副所长陈寿生公然干涉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请大家予以评判。
今年5月22日,因为债务问题到李某家与他们夫妻商讨,没想到被李某的妻子陈某辱骂诽谤了一番,不仅如此,陈某利用发短信的方式和到我居住的小区对我进行侮辱和谩骂并被打成轻微伤,为此,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报警,5月25日,西城派出所依法将陈某进行了拘留五天的处罚。
陈某被拘留后,原本与这事不相干的随县安居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寿生便找到我协商,希望我能够原谅陈某,因为我发现这个盖的有公章的调解书,所以我才在上面签了字,正是有了那枚公章和我的签字,陈某才被从拘留所提前放出来。后来才知道拘留所提前释放的程序不是这样的。
而事实上,最值得怀疑的是“调解书”上所盖的这个“随州市拘留所”的公章来源,当时陈寿生拿给我看的时候我并没有怀疑,但通过我后来多方面了解,包括拘留所的相关人员都出面说明这个盖公章的行为不是他们所为(有录音备查)。请问,陈寿生作为一名公安派出所的副所长,从警时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难道他不知道其中的法律程序,为什么敢于铤而走险知法犯法能够把陈某从拘留所放出来呢?难道我的一纸调解书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是法律不严肃还是陈寿生在玩弄和亵渎法律?!
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6月13日,陈寿生来到我家对我和陈某的事进行调解,希望我只答应陈某给我被打伤后的经济赔偿,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7月27日,陈某再一次到我所居住的小区辱骂我及我的家人,报警后,陈某被曾都公安分局再处10日拘留,陈某被拘留后,陈寿生7月29日下午三时许又来找我,被我拒绝在门外,他竟然冒着近40度的高温在我的门外长跪不起,哭诉着要求我去公安部门说情将陈某释放,后来我老公被他缠的没办法说再不走就报警,陈寿生才离开(有监控备查)。
因为我拒绝了陈寿生的请求,到8月5日凌晨3点40分,当我们全家都在睡梦中的时候,突然听到两声枪响,等我们战战兢兢出门查看时,才发现我的大门的玻璃门上被钢珠弹打了两个洞。此事我们当即报警,时至今日,此案没有任何进展。
在陈某拘留期间,陈寿生要求我到拘留所签所谓的“调解协议”,并由他亲自执笔代替陈某写的悔过书复印了8份叫我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张贴,陈某签名并按手印同意我张贴,我张贴后,没想到陈寿生和陈某以此为由告我说我散播陈某的隐私,主要是因为西城派出所的龚某把巷内,离我家大门外十余米小店门口张贴的一张悔过书变成 到处张贴的都是陈某的“行政处罚证,”及陈某的悔过书,上报到曾都公安分局,导致各级领导误听误信并给予我错误的处罚。
陈寿生作为一名公安部门的基层干部,多次知法犯法,公然干涉司法公正,违规私盖公章、在不是自己管辖范围内为陈某走后门、拉关系,并多次带人到我家对我以及我的家人进行威胁。
试问政府,一个普通的基层公安干部干部,他凭什么由此威力胡作非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吗?为什么一件简简单单的民间债务纠纷,他却能只手遮天,一路摆平的多个部门?泱泱中华、妖孽如此横行,叫蚁蝼百姓何以偷生???为此,本人特在此敬请上级领导派员查处,为民作主,为蚁蝼百姓申冤,还普通百姓以明净晴天!

网友欢乐豆评论:姓陈的跟李某家是什么关系呢?至于他这么卖力……

网友放牧漂水河评论:无论对错,都都顶一下,希望公安部门调查清楚后给网民一个清晰的答案,到底是谁的错,,

网友行走的鱼评论:此事应该没楼主说的这么简单~~感觉楼主也是不好惹的普通人

家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