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评论
随县网_随县论坛_随州随县论坛网

这个“窝”该不该属于我?求关注,求解决。

风中相伴
2016/05/08 01:42:35
        近段时间,对阳光小区廉租房进行彻底清查,不符合住廉租房标准的,或把廉租房对外出租的一律采取处罚并搬出本小区,现已查出9户,并已撤离本小区。其中有7号楼二单元702原住户刘强国。此人是真正的困难户,无房户,也的确够住廉租房的条件,可为何又要求他搬出去呢?听我一一道来:
        2010年经济适用房摇号,刘强国摇到香珠花园 号楼3层,不仅层次好,而且又宽敞,90平米共10万零一点,那时他付不起这个钱,就与住在一块的,同单位的名叫苏克忠商量,叫苏克忠住他的经济适用房,往后如果苏克忠申请到了廉租房,就让刘强国来住,2011年,苏克忠果然申请到了廉租房,刘强国就住了进来,当时换房可能是私下交易,没  通过住房保障办把姓名更换过来,所以,现在的廉租房仍然是苏克忠的,这次一查,就说是苏克忠擅自把廉租房对外出租,要求刘强国搬走。刘强国真是倒霉透顶啊!一位老实憨厚的下苦力的,石磙都压不出一个屁来,前两天只好不声不想的又回到棚户区 ---危房里了。。。。。。
        这就是一个字“穷”惹出来的麻烦。
        这种情况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也希望住房保障办对此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更希望权威部门给予肯定的答复,这个“窝”,刘强国该不该住 ?!
家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