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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执法懂法的朋友帮忙解决下农村承包田的问题

随州特产
2016/03/31 21:02:32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工作辛苦了!
   
我是北郊磙山村的村民,我在此代表磙山村12组的村民向懂法知法的领导和法律人士寻求帮助。我们都是农民,有问题却又无助不知道找谁可以有效的帮忙分析解决问题。希望各位领导能有帮我们分析和有人帮忙解决。
   我先说明一下我组最近一次土地调整分田的情况,村组干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轮承包面积190.63亩地进行分配。分配中出现以下一些问题:
   
1,二轮承包前期,由于天旱,土地税高等一些状况,大多数人都抛田送田弃田到外地发展。村组干部看田荒废着还要收纳土地税但弃田的村民不愿缴纳,于是说服我家把荒废的土地种着。我家年年都按时缴纳土地税包括这些被弃田的税费。
  
2.二轮承包后期,由于国家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村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国家实行土地税减免的政策,甚至还拨款补助,弃田的村民又回家找村组要田。这时农村合同已经在2005年确认成型发放下来了。根据合同,弃田的村民不是以前被弃田的土地所有者。
  
3,在2011年,农村土地平整前,村组农用田按村组干部规定每亩地850平方米的面积算,土地平整后村组干部又规定每亩地按750平方米的面积算。这样村农用田面积占用由以前的190.63亩变成了244亩。
   
在经营权调查信息二轮公示表上面显示
1)没合同的村民却占有了26.52亩地。
2)有合同面积也够数的部分村民农用田面积却又多分配了20.52亩地。
3)部分村民种地但合同不包括的部分有18亩.
由于土地平整 土地由850平方米/亩 更改为 750平方米/亩,导致了部分村民合同亩数够但面积不够。而多出来的田有的被村干部拿去送人了,有的被村民们疯抢走了,村干部却不管不问,纵容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
  有的村民由于修路田已被占,国家已经给予经济补偿。但在平整分田中被修路的田地还是被补齐。
  村干部还送他人的农村合同地给另外的村民建房子,但却未给予土地被占所有者任何解释和经济补偿。
  如赵维超等人合同田卖给赵先绪,已经获得经济利益,但在分田中还是填足了被卖的面积。
     
     以上情况希望领导可以调查处理。还种田者一个公道。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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