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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疫苗波及24省市,湖北省疾控中心回应来了!(附24名湖北涉案人员名单)

彼岸不在枫桥
2016/03/23 09:22:05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山东食药监局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 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对上述线索,山东食药监局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现场查获的疫苗
记者了解到,线索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据介绍,2014年底,济南警方在对重点涉药(涉嫌药品违法犯罪)群体整治时,发现一名庞姓女子形迹可疑。经过持续侦查,到2015年4月,济南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成功捣毁其在天桥区租住的窝点,当场查获多种疫苗。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2016年2 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庞某5年内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仅下线就有300多人,累计涉案金额达5.7亿元。2009年,庞某因非法获利违法经营人用疫苗,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还在缓刑期内,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



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上线涉案人员中湖北地区详细信息




下线涉案人员中湖北地区详细信息




问题疫苗种类

12种问题疫苗中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疫苗涉及的种类有: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
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水痘减活疫苗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细菌溶解物。

专家:“问题疫苗”或致发病死亡

据济南警方介绍,庞某卫所贩卖疫苗虽然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临近有效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办案民警陈波回忆,抓捕庞某卫母女当天下着小雨,气温比平时低好几摄氏度,但囤放疫苗的仓库内温度计显示室温已接近14℃,“按规定,疫苗存储运输要求在2℃-8℃,仓库温度已经高出很多”。

警方发现,在该仓库内有两台用来冻冰块的冰柜。庞某卫将整件的疫苗未经冷藏裸放在仓库内,向下线发货时,用泡沫箱将疫苗配货分装,放入冰块,包裹好后通过快递公司发往全国各地。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看来,庞某卫这样贩卖疫苗等于是在“杀人”。

王月丹表示,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疫来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

王月丹表示,此案所涉及疫苗批发企业及疾控、接种部门等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向公众公开;同时应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受害者,为受害者补种疫苗并赔偿。

回应:湖北省“一类疫苗”安全可靠

针对济南市公安机关通报的疫苗未冷藏流入24省市一案,湖北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纳入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很安全。




据介绍,一类疫苗是国家免疫规划内的疫苗,公民免费接种;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济南问题疫苗案件中的疫苗是第二类,儿童普遍接种的一类疫苗没有涉事。目前,湖北省一类疫苗是在国家公布的采购名单中进行采购,由省政府出资,省卫计委等负责统一招标采购,由省疾控中心负责冷链运输和配送。省疾控中心建有冷链库,能确保疫苗运输的安全。

如有需要,首先,大家应当选择正规、大型的医疗机构和防疫中心接种疫苗。选择药品、狂犬疫苗等时,咱们选择的重心应该是真伪和品质。以下是儿童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希望能给家长们一些帮助。

哪些情况下,孩子不适宜接种疫苗

一般来说,孩子生病的时候不建议接种疫苗,以免引起不良后果。有以下情况的儿童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  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  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  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  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  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

○  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

○  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  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6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

○  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

○  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

警惕以下接种的不良反应

○ 如果在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而这些症状如果加重,且不见好转,应尽快去医院诊治。

○  有些接种的儿童会对一些疫苗产生过敏反应,出现长疹子、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症状,今后在接种含有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如果一定要注射,必须把自己的过敏情况反映给医生,由医生准备好抢救措施后再接种。

○  接种疫苗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千万不要不要自己购买后自行接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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