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6起作风纪律建设典型案件的通报
今年以来,随州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狠抓作风纪律建设,成效显著,但仍有少数单位、个别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几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随县均川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毛德升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30日上午,毛德升驾驶单位公车看望患病的亲属。2015年6月3日,随县国土资源局给予毛德升行政警告处分。 二、随县教育局司机李东恒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5日至6日,李东恒驾驶单位公车参加同学婚礼。2015年10月21日,随县教育局给予李东恒行政警告处分。 三、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陈湖村委员会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12月,陈湖村委员会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1.976万元。2015年10月6日,城郊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尚俊忠党内警告处分。 四、广水市陈巷镇团兴村支部书记黄明林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黄明林公款报销个人赶情送礼费用0.3万元。2015年7月22日,陈巷镇纪委给予黄明林党内警告处分。 五、曾都区府河镇官堰堤村原书记、主任閤成顺违规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1至11月,閤成顺在担任官堰堤村书记、主任期间,17次购买香烟用于村事务、公务活动支出。2015年10月23日,府河镇纪委给予閤成顺党内警告处分。 六、曾都区南郊办事处马家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苏功义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7月21日,南郊办事处纪工委给予苏功义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落上,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 “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危害性,高度重视作风建设重要性,把行动自觉统一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上,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监督检查、“七个专项整治”和“不作为、慢作为”集中整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作风纪律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3590000、电子邮箱sz3593110@163.com,以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监督窗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从快从重从严问责,并实名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中共随州市纪委 随州市监察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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