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国税稽查局干部控诉邱光辉父子
2015年11月19日随州知名论坛上,一位取名《寻找——明安臣》的网友以:置明安臣的公开信,希望随州的朋友给我提供线索,让一个绝望的老人能够生存下去!为标题实名发帖,帖文中因涉及到随州曾都国税稽查局干部李某某迅速引发舆论热议。今天事件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一名自称是李某某的网友以:控诉邱光辉父子为网名的在网站发帖声讨控诉邱光辉父子,因为帖文中爆出替父讨债的邱泉乃鄂州市市委办公室工作迅速引发网络论坛关注。
附原文:明安臣,当初你搞古隆中酒资金周转困难,我把我所有的退休金还找亲戚借钱帮你,你怎么这么狠心,连一个退休老人都骗,你居心何忍!!!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以为躲着,不开手机就可以赖账吗?你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你和你老婆就是躲到天涯海角债务也是赖不掉的,只会让世人更加看不起你!!!希望你能够迷途知返,看见这封公开信后能够主动联系我,逃避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我是邱光辉18908660009,欢迎随州市的网友帮我提供线索,我为您保密,并给予您奖励。
我叫李秋月,在随州市曾都区国税稽查局工作,最近有人在随州论坛上发布颠倒黑白,污蔑我声誉的帖子。造成我的身心和精神上受到严重的伤害,对我单位的日常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与其调解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本人现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以证本人清白。
2014年9月25日,因我前夫明安臣背着我私自在外借高利贷赌博挥霍,在事情暴露后,他不思悔改,仍在外四处借高利贷赌博挥霍,导致银行的贷款和我娘家亲戚及我朋友处借的钱无法偿还。无奈之下,我怒而与其离婚,家中财产全归明安臣偿还债务,我本人净身出户。
大概在2015年3月份的时候,明安臣带着一个陌生人在我单位找到我,说明安臣的送货车辆撞了人,现在临时急需钱赔付,明安臣说他身上又没有多余的流动资金,就求我帮他签个担保向那人借钱十五万元(月息两分),过几天保险公司赔下来了就还别人的钱。当时我以我俩已离婚为由拒绝为其签字担保,明安臣就和那人反复劝说我签字,并保证保险赔款下来及时偿还。我念其办的是正事,又想着交通事故的对方还在医院躺着急需医疗费,又确实有保险赔偿,就在其借款协议上签了担保人。
2015年6、7月份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接了一个自称叫“邱光辉”的人的电话(电话号码18908660009),说他找明安臣,我就告诉他我与明安臣早已离婚,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后邱光辉又打了几次我的电话寻找明安臣无果后,就带着他的妻子跑到我单位来找我,要我把明安臣交出来,我才认出邱光辉就是3月份和明安臣在我单位来要我签担保借钱的那个人。经我详细询问,方才得知邱光辉与明安臣本不认识,是邱光辉在明安臣处推销电话卡时认识并主动提出借钱给明安臣用于生意上。这时我就反问邱光辉“当时你们不是告诉我借钱时为了交通事故赔偿吗”?此时邱光辉则说他认为明安臣是做酒生意的,不会亏损,才借钱给明安臣的,借款期限为两个月,月息两分,逾期未还每日加收五百元利息。到期后明安臣还没有还他的钱。邱光辉找不到明安臣就到我单位来逼我帮着找他。并扬言威胁说他自己放了十几年的高利贷,从来没有失手过,还逼了两条人命,如果找不到明安臣,就杀我家人老三代,并连我一岁的小外孙都不放过,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反正他自己有心脏病,活不过两年,一条命换7条命他也不亏,说社会上一个人杀别人全家的事多得很,还说他儿子邱泉在鄂州市委办公室工作,权利大得很。(以上言论均为邱光辉本人所说,有我国税稽查局在场同事为证)我当时害怕他会走极端,就四处打听明安臣的下落,可是无果,最终还是通过找到明安臣以前有生意来往的人才辗转传话给明安臣,明安臣才断断续续还了六万两千元给邱光辉。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谁知邱光辉还是带着他妻子天天跑到我的工作单位闹,叫嚷着要砸我办公室电脑,威胁恐吓我,还抢走我的钥匙。没过多久,邱光辉突然告诉我他又与明安臣私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签了一份还款协议。
2015年11月份,明安臣因经济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至随州市第一看守所。邱光辉又和他妻子找到我单位,说他跟明安臣重新签的还款协议里写明了如果明安臣无法还清欠款,就由我李秋月代还。我就反问邱光辉,如果说协议上是这么写的,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也没有我签字?邱光辉就说反正他不管,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的是让我代还。我就要邱光辉把他们写的那份还款协议拿出来给我看,可是邱光辉死活赖着不把那份还款协议拿出来。我告诉邱光辉这份还款协议上涉及到我的部分是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当然没有义务替他还钱,如果逼我还钱,请走法律途径,不要影响我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邱光辉不听劝告,继续每天和他妻子在我的单位闹。为了摆脱他的纠缠,也为了维持我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我就借着休今年的年假来躲避邱光辉。可他却在网上造谣说我不上班,并四处打听我家人的住址,跑到我老父亲家里去闹,还利用自己在通讯部门的关系,查询到我女儿女婿及他们同事朋友的电话号码,号称自己是联通或是电信的工作人员,到处打听我女儿女婿的住处。
其子邱泉(电话13908680764),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不但不劝邱光辉悬崖勒马,反而在网络上散播颠倒黑白,污蔑我声誉的帖子《有谁认识曾都区国税分局的李秋月科长吗?》,其中还将我和我外孙的照片发布在网上。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代其父逼我还钱。此事被我女婿在网络上发现后,为平息事态发展,主动做我思想工作,要我忍了算了,反正担保确实是我签的,每月还一点给邱光辉,把剩下的钱还清楚算了。我也想着息事宁人自认倒霉,没必要因为钱的事情而让家人受到生命安全威胁。在我女婿的中间调解下,邱光辉要我每年还他三万,三年还清。因明安臣在汇丰银行的贷款未还清,致使我的所有银行卡包括工资卡被冻结,实在是没办法还这个数额,我就告诉邱光辉在我退休后在外打散工每月还他壹仟元,如果邱光辉帮忙我找工作,劳动所得全归他,如果能够达成该协定,可以由我本人签字在公证处备案。邱光辉当时也满口答应。我女婿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将邱光辉与我达成的协议告知邱光辉的儿子邱泉,并要求邱泉删掉在随州论坛上发布的那份涉嫌诽谤的帖子,可邱泉一口否决该协定,嫌还款的时间太长,并还要按照拖欠时间收取利息,什么时候还清他家的钱,什么时候再删帖子。第二日,邱光辉也一反昨日谈好的条件,只逼我还钱。还继续在网络上发帖捏造事实!绑架民意,迫我就范。
以上所述为真实事实,我李秋月愿以人格作保!
鉴于邱光辉一家咄咄逼人,蛮横无理的态度,我就从你儿子邱泉在网络上污蔑我的言论质问邱光辉一家人:
一、当初邱光辉因找不到明安臣,才逼着我找,现在明安臣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在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既然按照邱光辉所说的白纸黑字签的借贷条子,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明安臣本人?而要天天纠缠我一个净身出户的女人?
二、邱泉在帖子里污蔑我假离婚,转移财产。试问何为真离婚?何为假离婚?难道白纸黑字签的离婚协议书盖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上清清楚楚所有财产归明安臣,我个人净身出户也算是我转移财产吗?有谁见过净身出户还有财产的?
三、邱光辉在论坛上假装弱势群体,博取同情,以期向我施压。还说自己一生从不与人交恶,而经查,邱光辉在2012年便有因放高利贷而与人发生肢体冲突的案底,该违法事实在公安机关有备案,铁证如山。
四、邱泉在帖子里说邱光辉夫妻都是弱势老人没有钱看病吃药,那我请问你邱泉的汽车、房产都是用哪里来的钱购买的?未必是你工作几年挣的?那鄂州市委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也是太好了吧,你敢不敢公布你家的财产状况?经不经得起纪委的检查?
五、邱泉在答网友问时说自己父亲不是放高利贷的,而借贷条子上写着清清楚楚月息两分,借期两个月,逾期没还清每日加五百元的利息,是真是假敢不敢把借条照片发在网上供网友看看?
六、邱泉在论坛里口口声声说只要本金十五万,不要利息,而本金已经还了你六万二千元,还剩八万八千元,何来十五万之说?
七、邱泉在短信里质问我“身为国家的干部,这点钱对我来说是九牛一毛”。我只想告诉你,我是一个最基层的公务员,处处小心做人,踏实做事,只为一辈子过得安稳。当然比不上邱泉你身为鄂州市委办公室要员,能够呼风唤雨,搜刮民膏。
八、邱光辉!你造谣说我扬言说:“你在明处,我在暗处,你家里的信息我都知道,小心哪一天我把你搞死了,鬼都不知道。”那请问是谁天天跑到我单位去大闹,还扬言要杀我全家,一条命换七条人命?是谁跑到我老父亲家里去大闹,让他七十多岁的老人天天过的如履薄冰?是谁利用自己在通讯部门的关系,四处骚扰我女儿女婿和他们的朋友同事?究竟谁在明?谁在暗?
在此我给邱光辉父子一封公开信
放高利贷的邱光辉及帮助邱光辉追讨高利贷的人:
以前我怕你们,躲你们,结果造成了你们认为我软弱,好欺负的印象。从现在开始,我既然敢站出来跟你们对簿公堂,就说明我抛开了一切,要跟你们这种社会丑恶势力做斗争!
你们不是逼着要我代明安臣还钱吗?可以!但是前提条件是请你们先把前后两张借贷协议的原件原封不动的照片发到网上来,不要把看不清的复印件再拿出来糊弄人,让广大网络舆论来点评我该不该代明安臣还这个钱?然后再请你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去起诉我,由法院判决我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还钱。
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们要是再到我单位来闹,或是再跑到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家里去闹,我会按照法律权利拨打110报警电话,控告你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对此罪行的惩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邱光辉利用在通讯部门的关系,查到我女儿女婿及他们朋友同事的电话,并骚扰他们,要其告诉你我女儿女婿住址的行为,我已准备好证人证词,正准备到法院去起诉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你们威胁我要告到纪委去,请便,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一辈子没有违反过党纪党规,连八万八千块钱都还不起你们的人有什么理由担心被纪委查?别以为每个共产党的干部都有像你们家好儿子邱泉那般肮脏龌龊的思想!作为党的干部,鄂州市委办公室的要员,不想着报党恩,为人民谋福祉,反而天天以官自居,谋私利,噬党魂。
最后再告诉你们一件不太愉快的消息,我已实名向省纪委举报邱泉,身为党和国家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帮助其父收取高利贷,并在网上散播污蔑党和国家机关声誉的言论。你们不用慌着删帖子,而且你们的儿子也早已承认随州论坛的帖子为他所发(请见下面的照片),所有的内容我早已照相备份并发往省纪委,即使你删掉帖子,后台程序里也有痕迹存根,赖不掉的。我劝你早点多花点时间准备准备,以什么样的态度应对纪委谈话。
对于邱泉在网上发帖将我和我外孙的照片对外公布的事实,我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邱泉进行起诉,等着出庭吧!
事情做这么绝,我也不怕你们打击报复,我婚姻已经破裂,女儿也已出嫁,现在孤身一人,了无牵挂,要我命,你们就来吧,自有法律惩治你们!
附原文:明安臣,当初你搞古隆中酒资金周转困难,我把我所有的退休金还找亲戚借钱帮你,你怎么这么狠心,连一个退休老人都骗,你居心何忍!!!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以为躲着,不开手机就可以赖账吗?你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你和你老婆就是躲到天涯海角债务也是赖不掉的,只会让世人更加看不起你!!!希望你能够迷途知返,看见这封公开信后能够主动联系我,逃避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我是邱光辉18908660009,欢迎随州市的网友帮我提供线索,我为您保密,并给予您奖励。
我叫李秋月,在随州市曾都区国税稽查局工作,最近有人在随州论坛上发布颠倒黑白,污蔑我声誉的帖子。造成我的身心和精神上受到严重的伤害,对我单位的日常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与其调解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本人现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以证本人清白。
2014年9月25日,因我前夫明安臣背着我私自在外借高利贷赌博挥霍,在事情暴露后,他不思悔改,仍在外四处借高利贷赌博挥霍,导致银行的贷款和我娘家亲戚及我朋友处借的钱无法偿还。无奈之下,我怒而与其离婚,家中财产全归明安臣偿还债务,我本人净身出户。
大概在2015年3月份的时候,明安臣带着一个陌生人在我单位找到我,说明安臣的送货车辆撞了人,现在临时急需钱赔付,明安臣说他身上又没有多余的流动资金,就求我帮他签个担保向那人借钱十五万元(月息两分),过几天保险公司赔下来了就还别人的钱。当时我以我俩已离婚为由拒绝为其签字担保,明安臣就和那人反复劝说我签字,并保证保险赔款下来及时偿还。我念其办的是正事,又想着交通事故的对方还在医院躺着急需医疗费,又确实有保险赔偿,就在其借款协议上签了担保人。
2015年6、7月份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接了一个自称叫“邱光辉”的人的电话(电话号码18908660009),说他找明安臣,我就告诉他我与明安臣早已离婚,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后邱光辉又打了几次我的电话寻找明安臣无果后,就带着他的妻子跑到我单位来找我,要我把明安臣交出来,我才认出邱光辉就是3月份和明安臣在我单位来要我签担保借钱的那个人。经我详细询问,方才得知邱光辉与明安臣本不认识,是邱光辉在明安臣处推销电话卡时认识并主动提出借钱给明安臣用于生意上。这时我就反问邱光辉“当时你们不是告诉我借钱时为了交通事故赔偿吗”?此时邱光辉则说他认为明安臣是做酒生意的,不会亏损,才借钱给明安臣的,借款期限为两个月,月息两分,逾期未还每日加收五百元利息。到期后明安臣还没有还他的钱。邱光辉找不到明安臣就到我单位来逼我帮着找他。并扬言威胁说他自己放了十几年的高利贷,从来没有失手过,还逼了两条人命,如果找不到明安臣,就杀我家人老三代,并连我一岁的小外孙都不放过,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反正他自己有心脏病,活不过两年,一条命换7条命他也不亏,说社会上一个人杀别人全家的事多得很,还说他儿子邱泉在鄂州市委办公室工作,权利大得很。(以上言论均为邱光辉本人所说,有我国税稽查局在场同事为证)我当时害怕他会走极端,就四处打听明安臣的下落,可是无果,最终还是通过找到明安臣以前有生意来往的人才辗转传话给明安臣,明安臣才断断续续还了六万两千元给邱光辉。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谁知邱光辉还是带着他妻子天天跑到我的工作单位闹,叫嚷着要砸我办公室电脑,威胁恐吓我,还抢走我的钥匙。没过多久,邱光辉突然告诉我他又与明安臣私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签了一份还款协议。
2015年11月份,明安臣因经济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至随州市第一看守所。邱光辉又和他妻子找到我单位,说他跟明安臣重新签的还款协议里写明了如果明安臣无法还清欠款,就由我李秋月代还。我就反问邱光辉,如果说协议上是这么写的,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也没有我签字?邱光辉就说反正他不管,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的是让我代还。我就要邱光辉把他们写的那份还款协议拿出来给我看,可是邱光辉死活赖着不把那份还款协议拿出来。我告诉邱光辉这份还款协议上涉及到我的部分是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当然没有义务替他还钱,如果逼我还钱,请走法律途径,不要影响我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邱光辉不听劝告,继续每天和他妻子在我的单位闹。为了摆脱他的纠缠,也为了维持我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我就借着休今年的年假来躲避邱光辉。可他却在网上造谣说我不上班,并四处打听我家人的住址,跑到我老父亲家里去闹,还利用自己在通讯部门的关系,查询到我女儿女婿及他们同事朋友的电话号码,号称自己是联通或是电信的工作人员,到处打听我女儿女婿的住处。
其子邱泉(电话13908680764),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不但不劝邱光辉悬崖勒马,反而在网络上散播颠倒黑白,污蔑我声誉的帖子《有谁认识曾都区国税分局的李秋月科长吗?》,其中还将我和我外孙的照片发布在网上。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代其父逼我还钱。此事被我女婿在网络上发现后,为平息事态发展,主动做我思想工作,要我忍了算了,反正担保确实是我签的,每月还一点给邱光辉,把剩下的钱还清楚算了。我也想着息事宁人自认倒霉,没必要因为钱的事情而让家人受到生命安全威胁。在我女婿的中间调解下,邱光辉要我每年还他三万,三年还清。因明安臣在汇丰银行的贷款未还清,致使我的所有银行卡包括工资卡被冻结,实在是没办法还这个数额,我就告诉邱光辉在我退休后在外打散工每月还他壹仟元,如果邱光辉帮忙我找工作,劳动所得全归他,如果能够达成该协定,可以由我本人签字在公证处备案。邱光辉当时也满口答应。我女婿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将邱光辉与我达成的协议告知邱光辉的儿子邱泉,并要求邱泉删掉在随州论坛上发布的那份涉嫌诽谤的帖子,可邱泉一口否决该协定,嫌还款的时间太长,并还要按照拖欠时间收取利息,什么时候还清他家的钱,什么时候再删帖子。第二日,邱光辉也一反昨日谈好的条件,只逼我还钱。还继续在网络上发帖捏造事实!绑架民意,迫我就范。
以上所述为真实事实,我李秋月愿以人格作保!
鉴于邱光辉一家咄咄逼人,蛮横无理的态度,我就从你儿子邱泉在网络上污蔑我的言论质问邱光辉一家人:
一、当初邱光辉因找不到明安臣,才逼着我找,现在明安臣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在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既然按照邱光辉所说的白纸黑字签的借贷条子,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明安臣本人?而要天天纠缠我一个净身出户的女人?
二、邱泉在帖子里污蔑我假离婚,转移财产。试问何为真离婚?何为假离婚?难道白纸黑字签的离婚协议书盖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上清清楚楚所有财产归明安臣,我个人净身出户也算是我转移财产吗?有谁见过净身出户还有财产的?
三、邱光辉在论坛上假装弱势群体,博取同情,以期向我施压。还说自己一生从不与人交恶,而经查,邱光辉在2012年便有因放高利贷而与人发生肢体冲突的案底,该违法事实在公安机关有备案,铁证如山。
四、邱泉在帖子里说邱光辉夫妻都是弱势老人没有钱看病吃药,那我请问你邱泉的汽车、房产都是用哪里来的钱购买的?未必是你工作几年挣的?那鄂州市委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也是太好了吧,你敢不敢公布你家的财产状况?经不经得起纪委的检查?
五、邱泉在答网友问时说自己父亲不是放高利贷的,而借贷条子上写着清清楚楚月息两分,借期两个月,逾期没还清每日加五百元的利息,是真是假敢不敢把借条照片发在网上供网友看看?
六、邱泉在论坛里口口声声说只要本金十五万,不要利息,而本金已经还了你六万二千元,还剩八万八千元,何来十五万之说?
七、邱泉在短信里质问我“身为国家的干部,这点钱对我来说是九牛一毛”。我只想告诉你,我是一个最基层的公务员,处处小心做人,踏实做事,只为一辈子过得安稳。当然比不上邱泉你身为鄂州市委办公室要员,能够呼风唤雨,搜刮民膏。
八、邱光辉!你造谣说我扬言说:“你在明处,我在暗处,你家里的信息我都知道,小心哪一天我把你搞死了,鬼都不知道。”那请问是谁天天跑到我单位去大闹,还扬言要杀我全家,一条命换七条人命?是谁跑到我老父亲家里去大闹,让他七十多岁的老人天天过的如履薄冰?是谁利用自己在通讯部门的关系,四处骚扰我女儿女婿和他们的朋友同事?究竟谁在明?谁在暗?
在此我给邱光辉父子一封公开信
放高利贷的邱光辉及帮助邱光辉追讨高利贷的人:
以前我怕你们,躲你们,结果造成了你们认为我软弱,好欺负的印象。从现在开始,我既然敢站出来跟你们对簿公堂,就说明我抛开了一切,要跟你们这种社会丑恶势力做斗争!
你们不是逼着要我代明安臣还钱吗?可以!但是前提条件是请你们先把前后两张借贷协议的原件原封不动的照片发到网上来,不要把看不清的复印件再拿出来糊弄人,让广大网络舆论来点评我该不该代明安臣还这个钱?然后再请你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去起诉我,由法院判决我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还钱。
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们要是再到我单位来闹,或是再跑到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家里去闹,我会按照法律权利拨打110报警电话,控告你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对此罪行的惩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邱光辉利用在通讯部门的关系,查到我女儿女婿及他们朋友同事的电话,并骚扰他们,要其告诉你我女儿女婿住址的行为,我已准备好证人证词,正准备到法院去起诉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你们威胁我要告到纪委去,请便,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一辈子没有违反过党纪党规,连八万八千块钱都还不起你们的人有什么理由担心被纪委查?别以为每个共产党的干部都有像你们家好儿子邱泉那般肮脏龌龊的思想!作为党的干部,鄂州市委办公室的要员,不想着报党恩,为人民谋福祉,反而天天以官自居,谋私利,噬党魂。
最后再告诉你们一件不太愉快的消息,我已实名向省纪委举报邱泉,身为党和国家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帮助其父收取高利贷,并在网上散播污蔑党和国家机关声誉的言论。你们不用慌着删帖子,而且你们的儿子也早已承认随州论坛的帖子为他所发(请见下面的照片),所有的内容我早已照相备份并发往省纪委,即使你删掉帖子,后台程序里也有痕迹存根,赖不掉的。我劝你早点多花点时间准备准备,以什么样的态度应对纪委谈话。
对于邱泉在网上发帖将我和我外孙的照片对外公布的事实,我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邱泉进行起诉,等着出庭吧!
事情做这么绝,我也不怕你们打击报复,我婚姻已经破裂,女儿也已出嫁,现在孤身一人,了无牵挂,要我命,你们就来吧,自有法律惩治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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