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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镇人民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和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的

小爸爸
2015/09/13 21:55:53
我是随县万和镇万和居委会十组居民刘文献,电话:13886879366 妻子吴小君住随县万和镇万和居委会十组,身份证号:429001196610155166
本人和妻子为城镇户口,都无稳定职业,我现在开自卸车拉砂石料,妻子在万和镇中心小学旁边租了一间十几平方的门面卖一些学生用品。
2015年6月23日18时许,万和政府的何副书记带领城建办的几个工作人员还有王恒来到我的门前要我妻子收掉门前的遮阳棚,由于大街上大多数都把摊点摆在门外,都有遮阳棚,当时我不在店里,出车拉沙了,我妻子和他们理论,当时城建办的几个工作人员都没有动手,王恒上去动手拆我的遮阳棚,由于王恒行为野蛮。我妻子就骂了王恒,王恒动手打我妻子,当时大街上很多人都看到,城建办和何书记都没有制止,打人后,何书记当时竟然让王恒走了,后来派出所也出警了,我妻子在万和卫生院住院期间,万和城建办和我协商解决事宜,因为镇政府以权压人,拒不给我合理赔偿,我妻子性格刚烈,在镇政府里喝农药自杀,后送到随州一医院抢救,当时鼻子,嘴里都出血。在一医院重症监护室呆了十几天,在随州一医院住了两个月才回家,期间我的大货车停运,我的店面关门,我的两个儿子辞掉工作回来,在抢救和住院期间给我们一家带来经济,精神,身体上的巨大伤害,尤其我妻子,昏迷多日,死里逃生,现在仍然有严重的后遗症。
在随州住院期间,政府找过多人让我协商和解,政府说王恒是城建办临时借用的。因为都是一个镇上的,一般人都知道王恒在半年前刚选上万和居委会副主任,政府愿意承担赔偿。回家后我多次找到政府协商赔偿问题。最终达成协议,
在政府看过协议后,我要求给我一份回家看看,政府不同意,我还是拿了一份,回家后复印了一份又还给政府,隔天去签合同时政府偷偷篡改协议中的两处内容,当时我没有察觉,以为还是我看过的那份,就签字同意调解,事后才发现
政府把骂王恒改成辱骂,  还有四、该补偿为最终补偿,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及随县万和镇人民政府提出任何无理诉求及主张任何
权利,中及随县万和镇人民政府改成及随县万和镇居委会。
          此处编辑去除与主题无关内容一段,请楼主就事论事!----fw005   

作为受害者这方面我对这件事心存疑意。     1,王恒83年坐过牢,系有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这样的人员如何有资格当选居委会副主任,这样粗暴野蛮执法,和过去的土匪有什么区别?如何有资格
到城建办进行执法工作?就因为他的姐夫在政府就无法无天吗?
2,出事那天2015年6月23日18时许,已经是下班时间,为何还在执行镇区街道环境整治,清理占道经营摊点工作,是执法还是有别的用意。
3,镇政府的何书记在现场为何不阻止王恒的野蛮执法,出事后却授意让王恒走掉。
4,王恒那天当时到底是居委会的副主任还是城建办借用。如果是居委会的副主任,为何镇政府要为王恒承担赔偿及善后事宜?如果是城建办借用的工作人员,那么当时他在城建办是什么职务?有没有执法证和执法权?为什么在场的几个已经在城建办工作十几年的人员没有执法,包括镇政府党委副书记 和城建办主任,而让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冲锋在前,其原因就是他王恒敢打砸抢,其目的就是要暗示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镇政府就是要黑白两道通吃,不行就动用黑社会对付吗。
5,在调解协议过程中,为何要篡改原内容?包庇王恒,像这种人还能留在共产党执政的干部中吗?
作为受害者家属在事情发生到调解 ,我们全家身体和身心经历了重大的摧残,我的大货车停在家里每天损失上千元,门面每天损失几百元,我的两个儿子为了此事辞掉工作和我轮流在医院照顾我妻子。我妻子更是像是在阎王殿走过一遍,身体状况和以前有天地之别,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想吃,没有胃口。记忆力大不如以前。经常头疼头晕。医生说后期还需要进一步的治疗作为镇政府能为此事达成协议,我表示感谢!作为民事赔偿既然已签订了协议书,我不再追究其他经济赔偿,但为什么刻意在协议书上要我不要找万和居委会。我现在要求政府罢免王恒万和居委会副主任的职务,因为他不配担任此职务,不能就因为他姐夫孙湖平在镇政府就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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