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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医院关于患者郑某某死亡相关情况通报 患者郑某某,男,45岁,曾都区府河镇云潭铺村人, 2015年8月14日7时左右,因交通意外“外伤后胸部腹部疼痛不适一小时”到曾都医院就诊。入院时伴胸闷气促、呼吸困难。门诊行胸部CT检查提示:“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左侧液气胸,创伤性湿肺”,收住曾都医院外二科。一、入院治疗情况入院后完善相关辅检(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心电图、肝胆脾胰B超等),其中WBC24.68×109,结合体征、症状、门诊胸部CT初步诊断为:1、胸部外伤:左侧液气胸、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创伤性湿肺并感染; 2、头部外伤;3、多处软组织损伤。结合患者情况,有急症手术指征,完善术前准备后行左侧胸腔闭式引流术,术中见少量气体外溢,有血性液体50ml,置胸腔闭式引流器(术后持续引流出2800ml血性液体)。术后予以抗炎止血对症支持治疗,告病重。考虑患者胸腔引流出大量血性液体,应该为组织渗液,属慢性失血,2015年8月15日10时予以输红细胞3U,输血顺利,无输血反应,输血后复查血常规,血红蛋白111g/L。8月15日19时48分患者病情加重,告病危并予以相关处理,患者病情稍缓解。8月16日1:30,患者出现心慌胸闷,伴咳嗽咳痰,为血性粘液样痰,大汗淋漓。外二科主任看过病人后予以加大氧流量、利尿等对症处理,并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其同意转上级医院治疗。8月16日2:50,患者病情稍稳定后办理转院手续。患者转至市中心医院,做心电图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后临床死亡。二、医患双方协商情况2015年8月16日4时左右,家属雇车将死者尸体运至曾都医院停放在外科楼病房。8月16日9时,曾都医院医务科、保卫科组织相关人员与患方协商两次。患者家属以“延误治疗”为由提出要求曾都医院赔偿安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51.6万元。曾都医院认为,患者病情加重后医院进行了积极的救治,并就患者病情变化情况及时与患方家属进行了沟通和告知。曾都医院的治疗行为符合治疗原则,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2015年8月17日9时,医患双方代表进行了进一步地沟通。双方聘请的律师均到场参加。经曾都区卫计局联系随州市卫计委,拟由随州市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市医调委)参与调解。患方同意参与调解。2015年8月17日15时,随州市医调委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各有5名代表参加。市医调委许清贵主任听取双方代表的陈述,患方要求补偿不低于70万,院方表态本着人道主义愿意补偿3万元安葬费。终因双方补偿差额巨大,调解失败。患方代表情绪比较激动,但同意走司法程序。8月17日17时,患方纠集10余人在曾都医院外二科吵闹,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其他住院患者康复和治疗,患方人员还对出面劝阻的曾都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了谩骂、撕扯。当时患方纠集了大约40人左右聚集在曾都医院院内,很有可能出现过激行为,曾都医院组织工作人员积极预防突发事件发生。2015年8月18日9时,死者亲戚和朋友40余人在曾都区政府门前拉出两条横幅,封堵区政府大门。经协调,双方同意当日下午3点由市医调委调解,因补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市医调委定于8月19日下午再次进行协商。2015.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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