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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长岗镇熊氏祠堂的居民,因现在长岗镇要发展为旅游大镇,需要将我们的房屋拆迁,包括口粮田,菜园等全部征收完。
为了长岗镇的发展(老百姓也希望当地经济能发展起来),拆迁工作是应该支持的。但现在的拆迁政策本人实在有很多疑问,现说来大家分析分析。
1.农村的房子为小四合院型的红砖房(政府称之为砖木结构),还有的是近三年才起的楼房(称之为砖混结构),现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为:还建房(为毛坯房,装修是个人的事,政府无补偿。红砖房找政府差价230一平米,楼房找政府差价130一平米。就是说我们要住还建房基本上每家都要找政府的几万块的差价,装修只敢往最低的计,算八万的装修费,要想有房住,就得准备十万以上才能住得上房子。这合理吗?
2.还建房在建造中,现在政府要求我们先租房子住,租金政府补贴,还建房建好后再分房。???
3.现在基本每户每年都会有固定收入四五万到七八万,如种袋料,喂猪,养蜂,一旦拆迁后,这些是完全不可能再做了。这就给当地农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了。这点政府要求我们个人要“克服困难”,以后可以给找些清洁工的工作做做,不能给政府添麻烦。合理吗?以后我们该怎么生存?只有两条路,要么做生意,要么出门打工。做生意容易吗?不要本钱吗?住房要花十几万,有几个农民家里能有几十万的?那就只有出门打工这条路容易点了。这就又滋生一批留守儿童…………
4.目前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为,给拆迁百姓(土地少于人均3分地的)购买失地农民保险和养老保险。完
想问问政府的这个补偿标准哪儿来的?以后老百姓的生存问题怎么解决?我们该何去何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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