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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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随州市大洪山福利院项目已经随发改发[2011]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福利专项资金,福利资产置换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岗镇
2.2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28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建设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17日至2012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在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施工图纸。报名时持下列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外省企业入鄂备案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等,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08日15:00时,地址:地点为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www.ztb.cn)、《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岗镇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8号(市建筑设计院)
邮 编: 邮 编:441300
联系人:李志先 联 系 人:周 轶
电 话:13872893662 电 话:0722-33232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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